**县张庄镇夏庄村全村街道亮化工程听证评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1
****受****委托,****政府同意,于2024年8月28日对**县张庄镇夏庄村全村街道亮化工程进行听证评议,欢迎符合条件的拟承建方参与。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县张庄镇夏庄村全村街道亮化工程。
2.项目概况:太阳能路灯及太阳能**灯安装等工程。
3.评议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6.评议编号: ****。
二、拟承建方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及营业执照:本次听证评议要求拟承建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须同时具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承建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此类工程3-5年的工作经验,不能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次评议不接受联合体。
5、以下条件属于听证评议文件的必要合格条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开户许可证;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5)“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6)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
(7)承建方近年完成的部分类似项目情况表;
(8)承建方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等。
(1)-(8)资料按顺序装订成一次,留加盖公章红印复印件。
三、听证评议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工程的拟承建方,请于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节假日不受理),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获取评议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听证会开会时间2024年8月28日。
2.递交地点:****。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项目单位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网(http://pingding.****.com/)、****LED显示屏和夏庄村村务公开栏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委托机构:****
办公地址:****政府
电 话:035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