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公司略阳县现代中药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三期)塔式起重机租赁计划任务
******县现代中药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三期)塔式起重机租赁计划任务
发布日期: 2024-08-21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王沛涛 | 项目名称: | ******县现代中药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三期)塔式起重机租赁计划任务 |
公示期: | 2024-08-21 ~ 2024-08-24 | 联系人: | 王沛涛 | 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 |
电子邮箱: | 电话: | 138****8703 | |||
说明: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 ||||
公示内容: | 1、****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不含税总价为412844.10元,税率为9%,含税总价为450000.07元。 2、合同价款中包含进退场费、装卸费、运输费、安拆费、有关机构对特种设备的验收费、作业费、正常使用过程中的维修保养费、司机(单班)工资、周转耗材更换费用、增值税等费用。司机食宿由乙方承担,机械使用过程中的燃油费由乙方承担,电力机械的电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办理本地特种设备备案手续等相关资料、保证操作人员证书资料齐全。 3、招标月数及塔式起重机使用数量为参考量,结算时以现场实际使用数量、时间结算为准。 4、付款方式:本合同按月结算,按 月 进行每期付款,支付额度为累计结算金额的 70 %,每期支付金额时应扣减各种扣款项、暂扣款项等。剩余30%于租赁机械退场后 6 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5、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承兑汇票(含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E信、供应链金融、银行转账等,甲方不提供现金付款方式。合同金额超较大时,以非银行转账支付方式为主。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贴息费用及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6、质量要求:乙方应当保证租赁物资具备施工要求的使用功能,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政府市场准入要求,且产品合格证、制造许可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齐全并提供给甲方审核和备案。租赁物不能存在安全隐患。甲方对所租赁物品的质量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租赁物的质量责任。因租赁物及配件引起的一切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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