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登峰气体有限公司气体生产充装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969599L | 建设单位法人:项文开 |
梁承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高新区 |
****开发区****工业园服装一路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阳****公司气体生产充装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9-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新区 ****工业园服装一路8号 |
经度:111.88166 纬度: 21.7983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27 |
阳环建审〔2021〕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5000 |
250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1702MA56MJKA2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702MA55J2TM4T | 竣工时间:2023-10-0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521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液氧、液氮、液氩、液二氧化碳储罐储存能力由650立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液氧、液氮、液氩、液二氧化碳储罐储存能力由700立方米。 |
新增一个1个50m3立式氩气储罐。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中“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及“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项目液氧、液氮、液氩、液二氧化碳储罐储存能力由650m3增加至700m3,储存能力增大7.7%。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储罐安全生产性和气密性要求很高,在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逸出的废气污染物量很小,且氩气是一种稳定的惰性气体,对环境没有污染。因此,该变动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乙炔生产工艺流程中净化后的乙炔干燥工序由采用无水氯化钙作为干燥剂吸附乙炔气中的水分,废干燥剂产生量3.79t/a。 2、乙炔充装工序溶解剂为“丙酮溶解乙炔” | 实际建设情况:1、乙炔生产工艺流程中净化后的乙炔干燥工序变更为利用高速离心力将乙炔气中的水分进行分离,最终达到干燥的效果。 2、乙炔充装工序溶解剂为“N,N-二甲基甲酰胺溶解乙炔” |
1、乙炔生产工艺流程中净化后的乙炔干燥工序由“采用无水氯化钙作为干燥剂吸附乙炔气中的水分”变更为“利用高速离心力将乙炔气中的水分进行分离,最终干燥的效果”。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中“ 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变更后的乙炔干燥工序无需使用干燥剂,废干燥剂产生量为0,属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因此,该变动不涉及重大变动。 2、乙炔充装工序溶解剂由“丙酮溶解乙炔”变更为“N,N-二甲基甲酰胺溶解乙炔”。溶解剂年使用量由11.9t/a丙酮变为12.5t/aN,N-二甲基甲酰胺。非甲烷总烃产污系数参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实用技术》(王栋成主编,**:****出版社,2010),生产装置、物料输送等跑冒滴漏无组织废气排放量约占原料年用量或者产品年产量的0.2‰。项目乙炔充装量为650t/a,N,N-二甲基甲酰胺充装量为12.5t/a,则由此可得出乙炔充装过程非甲烷总烃(乙炔与N,N-二甲基甲酰胺合计)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1325t/a、其中N,N-二甲基甲酰胺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0025t/a,环评报告里乙炔充装工序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1324t/a。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中“ 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变更后非甲烷总烃产生量增加了0.08%,因此,该变动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乙炔生产线的各环节废水均排入电石渣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乙炔发生器中,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及沉淀处理;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排放的生产工艺废气较小,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采取加强生产管理、加强车间通排风等措施;备用发电机尾气通过专用排烟管引至楼顶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2、项目废气排放口为备用发电机尾气排放口及厨房油烟排放口。备用发电机尾气通过专用排烟管引至楼顶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3、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4、项目噪声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应优先选用噪声低的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及消声措施,合理安排好生产经营时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限值。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事故废水暂存于厂内事故应急池,容积500m3。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297 | 0 | 0 | 0 | 0.297 | 0.297 | |
0 | 0.7425 | 0 | 0 | 0 | 0.743 | 0.743 | |
0 | 0.0743 | 0 | 0 | 0 | 0.074 | 0.07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325 | 0 | 0 | 0 | 0.133 | 0.13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级标准三者的较严值 | 已建成 | 生活污水排放口pH范围为7.0-7.2(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浓度最大值分别为:悬浮物141mg/L、化学需氧量21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96.8mg/L、氨氮5.42mg/L、总磷0.83mg/L、动植物油1.81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备用发电机尾气收集后通过专用排烟管引至所在建筑高空排放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已建成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5.7毫克/立方米、14毫克/立方米、85毫克/立方米 | |
2 | 油烟废气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已建成 | 油烟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3毫克/立方米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对强噪声源采用装减振垫、加隔声罩、安装消声器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 已建成 | 项目厂界各测点昼间噪声为53~57dB(A),夜间噪声为45~49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其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石渣收集****公司用作铺路或建筑材料;废干燥剂经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综合利用;不合格品气瓶经收集后交回供应商进行检修或报废处置;废润滑油以及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变更后的乙炔干燥工序无需使用干燥剂,因为没有废干燥剂产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电石渣收集****公司用作铺路或建筑材料,不合格品气瓶经收集后进行检修或报废处置,废润滑油以及含油废抹布等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市新****公司)回收处理。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储存间,建筑面积10平方米,危险废物间张贴标识规范,地面为硬底化,并满足防雨、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要求,房门配备双人双锁,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建设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项目营运期间须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 ****已编制和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06月26****环境局高****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预案编号:441726-2024-0006-M)。同时公司开展了人员培训和演练,提高企业处置突发环境应急事件能力。详见4.2.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