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采购项目已由庆****改革局以区发改发〔2024〕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区**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采购项目。
2.2 建设地点:**区**热源厂院内。
2.3 工程规模:对**热源厂1#、2#、3#**70MW链条燃煤热水锅炉进行环保提标改造,主要对现有锅炉的脱硝、脱硫、除尘系统及相关烟风、电控、空压等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后烟气排放标准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2.4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决算前。
2.5招标范围:
(1)采购:1#除尘器改造系统脉冲阀、离线阀、滤袋、袋笼;2#、3#除尘器改造系统滤袋、袋笼;1#、2#、3#SCR脱硝系统催化剂、在线检测系统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改造后的锅炉及环保系统满足超低排放要求,且稳定运行不少于2个供热季,采购类设备须达到三年质保期。
(3)项目验收交付: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本次超低排放指标,且不得降低原锅炉能效指标,验收时需提供由权威机构出具的《锅炉能效测试报告》。
2.6标段划分:无
2.7招标控制价:****000元 。
2.8质量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 2024 年8月25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4.2 获取地点:****。
4.3售价:500元/份
注: 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或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两份(需盖企业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6日15时00分。
5.2开标时间:2024年9月6日15时00分。
5.3 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会议室(**市****幼儿园隔壁)
5.4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经济信息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北滨河中路1272号
联系人:魏仲发
联系电话:181****9581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幼儿园隔壁
联系人:李嘉萌
电 话:181****3336
****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