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公告开始时间:2024-08-22 公告结束时间:2024-08-26
本 **市大麦屿街道全域河系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提升(一期)工程一标段(EPC+O总承包)(监理)(重新)(****),****委员会评审,确定【001】**市大麦屿街道全域河系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提升(一期)工程一标段(EPC+O 总承包)(监理)(重新)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市大麦屿街道全域河系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提升(一期)工程一标段(EPC+O 总承包)(监理)(重新)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牵头人)、**宏泰****公司 | 980390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牵头人)、**宏泰****公司 | 田金维 | 监理工程师证书412********3283726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牵头人)、**宏泰****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180****4682
招投标监督部门:****环境局**分局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公司 | 监理大纲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1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环境局**分局。
招 标 人:****
地 址:**市大麦屿街道兴中路与**路交叉路口
联 系 人:万先生
电 话:0576-****5015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玉城街道玉盛华庭2号楼2楼
联 系 人:陈艳
电 话:0576-****5508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 标 人:****(盖章)
监 督 部 门:****环境局**分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