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1 17:36
项目编号:****
受委托,****债权进行推介,截至转让基准日截止2023年10月20日,该债权项目本息合计为35,136,543.55元,其中本金为25,000,000.00元,利息为10,136,543.55元。(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一、项目介绍
借款人名称:**腾格里****公司
债权情况:转让基准日2023年10月20日,该债权项目本息合计为35,136,543.55元,其中本金为25,000,000.00元,利息为10,136,543.55元;
抵押情况:抵押物为**腾格里****公司名下位于**市**区发放镇王家墩村2,634,000.00㎡生态农业用地[权证号:武国用(2013)第000056/57/58/59号];
保证情况:**市****公司及自然人王珍海、范崇玲、陆兴华、刘玉明、高照明为本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诉讼情况:2022年10月29日,****人民法院出具(2019)甘06民初147号《民事裁定书》;
价格:面议
二、免责声明
此次项目推介受**资产授权委托,仅供营销推广使用,不构成**资产对债权本金、利息、预期收益或其他权益的任何承诺或保证,本次营销推广不构成任何资产处置行为或处置程序,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资产及****亦不对推介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项目后续处置情况以**资产发布的正式处置公告为准,请资料使用方根据自身尽职调查情况理性判断。
三、交易对象要求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债权项目以下人员不得购买:
1、竞买人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2、竞买人不属于****公司原员工,现员工及其关联人、债务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个人等。
特此声明:以上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推介寻找投资人,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标的资产实际状况及相关情况,自行踏勘并到有关部门咨询,自行承担受让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相关交易风险由交易各方自行判断。本推介项目所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资产信息以转让方提供的最终资料所记载的内容为准。相关标的物信息以实物现状为准,房产及土地实际状况以产权证件记载为准。
三、项目联系人
联 系 人: 褚经理 153****3132 赵经理 189****1614
办公电话:0931-****283
地 址:**市**区**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网 址:www.****.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交易所将持续更新推介资产信息,欢迎有意向的投资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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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