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408-511622-04-01-217859】FGQB-0427 号 | ||||
建设地点 | **市**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对**县域内 11846 个停车位,安装道闸、自动升降桩等停车管理装置,进行停车位运营、维护等管理工作,达到停车位统筹管理、标准化运营。;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所涉的全部招标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8-22 00:00至2024-08-27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8-22 00:00至2024-08-27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单位资格要求:2022年6月1日至今,至少已完成不低于3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分类项目依法必须招标代理业绩。2、拟派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及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2022年6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不低于3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分类项目依法必须招标代理个人业绩。(2)拟派专职技术人员4名,均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方章)。【①提供以上人员相关印章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复印件(职称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任职资格红头文件扫描件、任职资格评审表扫描件),申请人拟派的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须为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代理机构为该员工购买2024年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代理机构公章。②个人及企业业绩信息应提供**公共**交易平台比选系统业绩信息截图;同时还需提供已完成项目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交易类别-工程建设类别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截图。】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价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4、请各投标单位在比选系统报名成功后,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及相关人员证书、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单独传于此邮箱号:****@qq.com。(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5、在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时,从专业人员和系统里面业绩等方面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 ||||||
联系人 | 麻老师 | 联系电话 | 180****3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