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5线贞丰县纳翁至白层段公路改扩建工程(建成段)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5********616362W | 建设单位法人:王建 |
卢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南**县 |
**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S315线**县纳翁至白层段公路改扩建工程(建成段)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省****县 |
经度:105.791167 纬度: 25.38981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10-24 |
贞环评复〔2017〕5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7120.9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115********616362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5********764898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2MA6H9W747L | 竣工时间:2020-06-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index/noticedetail/ad_id/337.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路线自起点顺应地形沿原有乡道布线(部分取直),终点顺接G354坝草至**县城段公路改扩建工程,推荐线全长29.192km;鲁容支线起点ZK0+000,对应K线桩号为K26+055.689,鲁容支线自起点起,沿S309线布线至沙坝,终点顺接G354坝草至**县城段公路改扩建工程,鲁容支线全线长6.890Km。项目全线总长36.082km (含支线6.890km)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包括鲁容支线与局部主线,其中鲁容支线起点ZK0+000,对应K线桩号为K26+055.689,鲁容支线自起点起,终点顺接G354坝草至**县城段公路改扩建工程,鲁容支线全线长7.221km,沿线完全利用1座54m孔索中桥与1座134.7m鲁容大桥;S315主线建成段起点为鲁容支线起点,终点K29+191.786处顺接G354坝草至**县城段公路改扩建工程;主线建成段线长3.408km,沿线完全利用1座170m北盘江大桥与**1座134m的毛安中桥 |
原环评设计全线长29.192km,建设项目实际全线长为10.629km,比环评设计少18.563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项目施工期管理过程中,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生态环境影响主要包括工程占地对陆生动、植物的影响、桥梁施工对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做好以下防治工作;对于永久占用耕地,应收集、保存耕地表层土壤,待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相关区域进行复耕,或作为绿化用土。 对工程占用的耕地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耕地占补平衡补偿,由建设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按实际用地面积缴纳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公路占用林地的,施工开始前,施工单位必须先与林业管理音门联系,协调施工场地、施工营地及其它施工临时占地等问题。施工前后可以实行异地补植的应进行异地补植,不能补植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对上述植被生物量损失进行补偿。 公路绿化在“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下,树种、草种的选择应对各地区的地形、土壤和气候条件经过详细的调查以当地优良乡土树种为主,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 工程临时设置的弃土场、临时堆土场等占地场所应配置防护设施,远离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并在堆场四周挖明沟,沉沙井、设挡墙等,防止被暴雨径流进入沿线水体,影**质。 工程完工后,须做好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弃土场等场所生态恢复措施,尽量减少因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对沿线水体的污染,减少对水生生物造成的不利影响。 2)施工期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作业机械,拟建道路评价范围内分布着多处居民点,道路昼间、夜间施工将对敏感点的正常生活、休息造成干扰。施工期间需要****中心线100m范围内的居民点的施工期噪声污染影响及防护管理措施。 将高噪声作业安排于白天进行,禁止午间12:00~14:00和 22:00~06:00期间施工。在施工进度组织方面,通过合理组织以尽量避免在敏感点200m范围内夜间施工。施工车辆在经过各敏感点路段时禁止鸣笛;在沿线有居民点处施工时需设置 2.5米高的临时声屏障, 以减少噪声对沿线居民点的影响。 3)施工期废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加强施工管理和监理工作,定期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发生泄漏污染水体;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不宜堆放在北盘江、毛安河及纳腊沟附近,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施工期严禁向毛安河、北盘江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杜绝污水排放对水环境的污染影响。 4)施工期废气 取料场须加强管理及环境保护,钻机采用湿式作业、爆破前水预湿矿岩,铲装时对爆堆洒水、定期对采场内运输道路洒水,以有效减少粉尘产生量。 砂石料在破碎筛分工序采用湿法破碎,在破碎机进料口和出料口均设置喷头喷水,用水雾捕集破碎时产生的粉尘,喷洒装置必须保证充足的压力,喷水服务范围应覆盖所有起尘范围,有效控制粉尘的产生量。 混凝土拌和站应尽量设置在公路永久占地范围内,且远离周围环境敏感点下风向300m以外。石灰、砂土等堆放场尽可能不露天堆放,如不得不敞开堆放,应对其进行洒水,提高表面含水率或者用帆布等进行有效遮盖,建筑施工工地内道路及材料堆放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 沥青拌合站选址应远离周围环境敏感点下风向300m 以外,采用先进的沥青拌合设备,设备应具有密封除尘装置,沥青的熔化、搅拌确保能在密封的容器中作业,沥青烟气有净化和排放设施。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弃土石方及时运至指定的弃土场堆放;拆迁房屋、建筑物的建筑垃圾用于临时占地中场地平整,生活垃圾利用当地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理。禁止向河流倾倒垃圾、渣石及有毒有害物质施工垃圾应妥善收集,加强管理,避免随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排入地表水体。 (2)项目在运行管理过程中,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噪声污染 项目沿线除坡冒居民点中期、远期噪声超标,坡冒小学近期、中期、远期均超标外,其余敏感目标均能达标。对营运期超标的敏感目标通过加强道路的管理及维护,增加超标点路段的绿化,****小学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学校的影响。 2)环境空气 营运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是NOx、CO、THC,产生量小,且道路沿线空气流动性好,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随着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日益严格,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和道路大气污染物源强将进一步减小。 3)水环境 ****服务区、加油站等,无废水产生。道路雨水在排水边沟及排水沟输送时,水中的悬浮物、泥沙等经过稀释、沉降或降解,水中污染物浓度将大大降低,不会对雨水的受纳水体造成不利影响。应加强营运期道路的管理,加强排水系统的维护,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减缓路面径流冲刷污物的数量。道路营运期应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严格执行交通部有关危险品安全运输的规定,防止危险品运输车发生事故产生水污染的事件。严禁事故污水直接排入河流,制订有毒有害物质外泄的应急处理措施及应急处理方案,一旦发生有毒有害物质外泄,应及时处理、清除,避免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地面水体而造成污染事件。 4)固体废物 营运期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扫处理。对于交通事故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根据固废特性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期大气环境: 1、取料场加强管理及环境保护,钻机采用湿式作业、爆破前水预湿矿岩,铲装时对爆堆洒水、定期对采场内运输道路洒水,以有效减少粉尘产生量。 2、砂石料在破碎筛分工序采用湿法破碎,在破碎机进料口和出料口均设置喷头喷水,用水雾捕集破碎时产生的粉尘,喷洒装置必须保证充足的压力,喷水服务范围应覆盖所有起尘范围,有效控制粉尘的产生量。 3、混凝土拌和站尽量设置在公路永久占地范围内,且远离周围环境敏感点下风向300m以外。石灰、砂土等堆放场尽可能不露天堆放,如不得不敞开堆放,对其进行洒水,提高表面含水率或者用帆布等进行有效遮盖,建筑施工工地内道路及材料堆放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等。 (二)施工期水环境: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2、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加强施工管理和监理工作,定期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发生泄漏污染水体;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不宜堆放在北盘江、毛安河及纳腊沟附近,并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 4、施工期严禁向毛安河、北盘江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杜绝污水排放对水环境的污染影响。 (三)施工期声环境: 1、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将高噪声作业安排于白天进行,禁止午间12:00~14:00和 22:00~06:00期间施工。 2、在施工进度组织方面,通过合理组织以尽量避免在敏感点200m范围内夜间施工。 3、施工车辆在经过各敏感点路段时禁止鸣笛;在沿线有居民点处施工时需设置2.5米高的临时声屏障,以减少噪声对沿线居民点的影响。 (四)施工期生态环境: 1、对于永久占用耕地,收集、保存耕地表层土壤,待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相关区域进行复耕,或作为绿化用土。 2、对工程占用的耕地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耕地占补平衡补偿,由建设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按实际用地面积缴纳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3、公路占用林地的,施工开始前,施工单位先与林业管理音门联系,协调施工场地、施工营地及其它施工临时占地等问题。施工前后可以实行异地补植的进行异地补植,不能补植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对上述植被生物量损失进行补偿。 4、公路绿化在“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下,树种、草种的选择对各地区的地形、土壤和气候条件经过详细的调查以当地优良乡土树种为主,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 5、工程临时设置的弃土场、临时堆土场等占地场所配置防护设施,远离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并在堆场四周挖明沟,沉沙井、设挡墙等,防止被暴雨径流进入沿线水体,影**质。 6、工程完工后,做好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弃土场等场所生态恢复措施,尽量减少因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对沿线水体的污染,减少对水生生物造成的不利影响。 (五)运营期大气环境: 机动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是NOx、C0、THC,产生量小,且道路沿线空气流动性好,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随着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日益严格,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和道路大气污染物源强将进一步减小。 (六)运营期水环境: 本项目道路雨水在排水边沟及排水沟输送时,水中的悬浮物、泥沙等经过稀释、沉降或降解,水中污染物浓度大大降低,不会对雨水的受纳水体造成不利影响。加强排水系统的维护,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减缓路面径流冲刷污物的数量。 (七)运营期声环境: 加强道路的管理及维护,增加超标点路段的绿化,****小学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学校的影响。 (八)运营期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扫处理。对于交通事故产生的固体废物,根据固废特性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避免发生事故车辆坠入河流,在毛安中桥起点K28+950一侧设置事故池1座,有效容积不小于60m3 | 实际建设情况:未建设事故池 |
本项目主要控制点、建设性质、线路走向、主要技术指标、建设规模等变化较小。此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避免发生事故车辆坠入河流,在毛安中桥起点K28+950一侧设置事故池1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路建设项目》(HJ1358—2024)中“10.9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毛安中桥跨越毛安河,毛安河为Ⅲ类水体,不属于“Ⅱ类及以上水体”且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不属于应“设置路(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形;故本项目不设置事故池属于一般变动。根据《关于****分行业 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等,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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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⑴加强交通管制,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和敏感时段采取限速等措施,合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降低交通噪声; ⑵优化建筑平面布局,合理安排建筑使用功能,尽可能安排面向道路侧房间作为走廊以及厨房、卫生间等非居住用房,以减少交通噪声干扰,同时安装隔声窗进行隔声防护,降低交通噪声影响。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限值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限值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营运期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扫处理。对于交通事故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根据固废特性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 |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扫处理。对于交通事故产生的固体废物,根据固废特性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道路周边绿化及弃土场覆土复绿等 | 道路周边绿化及弃土场覆土复绿等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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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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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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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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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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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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