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99-123********579432C-****0820-000690-2 |
信息来源 | **市公共**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县河图镇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8-21 17:11:19 | 60 |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施工(冶溪镇、河图镇Ⅳ标段金杨村、凉亭村、岚川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施工(冶溪镇、河图镇Ⅳ标段金杨村、凉亭村、岚川村)(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一、澄清内容
1.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原内容:“11.****银行账****银行进行交费)”
11.1 开户行名称:****银行****公司**支行
账户名称:**县****管理局
账号:130********00545704
11.2 开户行名称:****分行**支行
账户名称:**县****管理局
账号:623********00003765
11.3 开户行名称:****公司**支行
账户名称:**县****管理局
账号:223********100****017413
修改为:
11.1 开户行名称:****分行**支行
账户名称:****管理局
账号:623********00003765
11.2 开户行名称:****公司**支行
账户名称:****管理局
账号:223********100****017413
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第五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原内容:“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格式和内容填写。投标报价不限于提供工程项目总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主要材料价格汇总表、工程单价汇总表、人工费单价汇总表、单价分析表、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投标报价按已提供的编制说明依据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清单须逐页加盖注册水利专业工程造价师印章。以上要求如不满足,按无效标处理。”修改为:“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格式和内容填写。”
原招标文件涉及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由此给你造成的不便请谅解。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天堂镇建设东路12号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0556-****09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天堂镇天馨大道与**路交叉口12号楼电商大厦25楼
联 系 人:储女士
电 话:0556-****098
2024年8月21日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41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34分0秒
办理意见:提交
办理时间:2024-08-21 15:37:55
办理用时:0天0小时41分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4-08-21 15:52:35
办理用时:0天0小时15分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4-08-21 17:11:19
办理用时:0天0小时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