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防灾救灾第九批)项目物资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公告。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防灾救灾第九批)项目物资采购
1.2项目编号:****
2、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范围:**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防灾救灾第九批)项目物资采购,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
2.3预算金额:26万元
2.4质量要求:合格
2.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并响应《****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响应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3.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审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凭证);
3.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时间)
4.2报名地点:****(**市**区嵩山路与淞江****中心C座2201)。
4.3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出售:
5.1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5.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出概不退款。
6、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市**区嵩山路与淞江****中心C座2201)。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澄清或修改致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次发出为准。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地 址: ****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395-****032
招标代理:****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95-****656
地 址:**市**区嵩山路与淞江****中心C座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