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2
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服务采购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院内招标采购,现就此事项向潜在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
****
三、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5万元
四、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情况说明
按照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川疾控局综规划法规便函〔2024]7号)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促进建设完善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根据通知要求,我院纳入**市2024年计划部****医疗机构名单,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医院核心业务系统(HIS、LIS、EMR、PACS等)基础数据与法定传染病报告,需要三方系统进行改造。
我院目前使用传染病系统由****提供,****医院核心业务系统,医院传染病程序数据,报卡信息等均在该系统运行,现新增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工作,需在现有传染病系统基础上进行定制化需求服务,****医院传染病监测上报系统的正常运行及功能的正常使用,确保系统对接后医疗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需要使用与现有信息系统相同的软件构架、数据表结构。
综上所述,****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服务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采购。
五、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省******园区天泽路300号8栋1单元3楼301号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89****7712
地 址:**县**镇**路3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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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