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破产清算案以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关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2024年8月2日,****总局****税务局向本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院收到申请后,于当天立案受理,并于2024年8月19日作出(2024)皖0802破申23号民事裁定:****总局****税务局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事务所、****事务所、****事务所。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具有律师、注册会计师或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
(二)申报机构中须有在近5年内有从事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经验。同时,申报机构拟派出人员中须有1人以上在近5年内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负责人的工作经验。
(三)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申报机构和其从业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申报方式
(一)报名方式
申报机构按要求填写《****法院竞争管理人申请书》及《****法院竞争管理人申报表》,并与申报资料一起于报名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版)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
(二)提交申报资料
申报机构应准备好申报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并提交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2、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管理人事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证明破产案件已审结的相关法律文书以及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管理人事务的相关材料);
3、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作为管理人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的情况,包括案件类型、数量、各案所涉及的财产数额、安置的职工人数等内容;
4、申报机构拟定的本案清算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
5、申报机构是否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6、申报机构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竞争性遴选的优势;
7、申报机构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竞争性遴选管理人的报酬及折扣方案;
以上资料均须将电子版(word格式,不能转化word格式的提交扫描件)发送到本院指定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将不得再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
四、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17时
五、选任结果
****委员会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书面评审,遴选出排名前两名的申报机构,以随机摇签方式确定一名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另一机构确定为备选管理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萍
联系地址:**市**区皖江大道199****人民法院4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6-****427
电子邮箱:****@qq.com
附:
1、《****法院竞争管理人申请书》
2、《****法院竞争管理人申报表》
****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