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儋州市那大镇欢乐堡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的通知
****
关于儋****幼儿园
收费标准备案的通知
儋****幼儿园:
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琼价费管〔2017〕342号)、《关****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发改费管〔2019〕519号)和《****教育厅 ****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教规〔2021〕7号)等规定,参照《****教育局关于2023****幼儿园认**果的通知》(儋教字〔2023〕519号)、《****教育局关于公布2023****幼儿园等级评**果的通知》(儋教字〔2023〕520号)评定等级结果(儋****幼儿园为**市示范园)等规定,结合你园实际情况,****教育局、市财政局,同意对你园的收费标准予以备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保教费3000元/生/学期。
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
三、保教费按照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允许下浮。幼儿园不得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之外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否则,将按照《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幼儿园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退费办法、举报电话等内容以及按规定应予公示的其他有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五、以上备案收费标准从2024年秋季开始执行。
****
2024年6月11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