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九龙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第二阶段)工程(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九**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第二阶段)工程(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 **市溪南镇溪南村大道110号 | 2,784,600.00元 | 99.8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市九**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第二阶段)工程):
工程类(****)
1-1 | 其他环保工程施工 | ****000 | **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后20日内进场施工,施工工期8个月。 | 1项 | 陈加河 | 闽235********67051 | 2,784,6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张学玲 |
评审专家: | 武柯君 、 曹健 、 张初滦 、 陈希玲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下列标准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人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至代理机构帐户)。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四舍五入,元位取整), 成交金额(万元)100以下服务费比率 1.0%、成交金额(万元)100—500 服务费比率0.7%;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招标****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支付。 我司收到代理服务费后,提供的服务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中标人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由中标人另外支付。 (3)招****银行账号: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9090 5300 1001 0000 193 83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市九**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第二阶段)工程:2.249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三家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市菁城街道西环路26号
联系方式:152****5785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大道商会大厦F栋1803室
联系方式:0597-****59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香莹项目经办1
电话:0597-****596
****
2024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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