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中建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兆瓦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生产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481MA396P3L2W | 建设单位法人:殷** |
邹季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开发区码头工业城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00兆瓦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25-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码头工业城 |
经度:115.62703 纬度: 29.8016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14 |
九瑞环评字〔2020〕7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4-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0 |
1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0481MA396P3L2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公司 |
913********222428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21MA37W07J37 | 竣工时间:2023-11-29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7173F0Uu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项目性质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00MW碲化镉发电玻璃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0MW碲化镉发电玻璃 |
规模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基片预处理-CSS沉积-PN结退火-刻蚀处理-背电极制备-封装-产品测试 | 实际建设情况:基片预处理-CSS沉积-PN结退火-刻蚀处理-背电极制备-封装-产品测试 |
生产工艺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CSS镀膜废气经1套E12级过滤器+H14级过滤器处理后,经1根18 m高排气筒(H1)排放; 碎玻璃除尘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7 m高排气筒(H2)排放; 活化层退火废气经1套E12级过滤器+H14级过滤器处理后,经1根18 m高排气筒(H1)排放; 活化层清洗废气经1套SDG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7 m高排气筒(H4)排放; 膜层溅射废气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7m高排气筒(H3)排放; P1刻线废气经1套F8级过滤器+H14级过滤器处理后,经1根17 m高排气筒(H2)排放; P2刻线废气经1套F8级过滤器+H14级过滤器处理后,经1根17 m高排气筒(H2)排放; 背电极镀膜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7m高排气筒(H3)排放; P3刻线废气经1套F8级过滤器+H14级过滤器处理后,经1根17 m高排气筒(H2)排放; 边缘处理废气经1套F8级过滤器+H14级过滤器处理后,经1根17 m高排气筒(H2)排放; 层压废气经1套UV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 m高排气筒(H4)排放; 锅炉(6t/h,1用1备)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H6)排放; 基片清洗废水水质较清洁,直接排入厂区工业废水总排口; 活化层清洗废水送入含镉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采用化学沉淀+离子交换工艺,处理后排入厂区工业废水总排口; 显影清洗废水水质较清洁,直接排入厂区工业废水总排口; 背板清洗废水水质较清洁,直接排入厂区工业废水总排口; 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水质较清洁,直接排入厂区工业废水总排口; 超纯水制备浓水水质较清洁,回用场地绿化; 锅炉排水水质较清洁,直接排入厂区工业废水总排口;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 一般固废堆存间占地面积20 m2; 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60 m2; 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基础减振等。 | 实际建设情况:CSS镀膜废气经1套E12级过滤器+H14级过滤器处理后,经1根18 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碎玻璃除尘废气经1套滤筒除尘器+H14级过滤器处理后,经1根18 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同时备用1套环保设施(1套滤筒除尘器+H14级过滤器); 活化层废气经1套E12级过滤器+H14级过滤器处理后,经1根18 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活化层清洗废气经1套碱液喷淋塔吸收装置处理后,经1根18 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膜层溅射废气经自带过滤器处理后,经1根18.5 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P1刻线废气经1套F8级过滤器+H14级过滤器处理后,经1根18 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P2刻线废气经1套F8级过滤器+H14级过滤器处理后,经1根18 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背电极镀膜废气经自带过滤器处理后,经1根18 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P3刻线废气经1套F8级过滤器+H14级过滤器处理后,经1根18 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边缘处理废气经1套F8级过滤器+H14级过滤器处理后,经1根18 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层压废气经1套UV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8 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锅炉(2t/h)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锅炉(1t/h,1用1备)烟气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7、DA008)排放; 基片清洗废水采用弱碱水进行清洗,废水经简单酸碱中和后,排入厂区工业废水总排口; 活化层清洗废水采用化学沉淀+管式膜过滤+离子交换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厂区工业废水总排口。管式膜、离子交换的反冲洗水一并经三效蒸发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显影清洗废水采用紫外光解+絮凝沉淀+离子交换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厂区工业废水总排口,离子交换的反冲洗水经三效蒸发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背板清洗废水水质较清洁,直接排入厂区工业废水总排口; 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水质较清洁,直接排入厂区工业废水总排口; 超纯水制备浓水水质较清洁,直接排入厂区工业废水总排口; 锅炉排水水质较清洁,直接排入厂区工业废水总排口;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 一般固废堆存间占地面积43.6 m2; 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83 m2; 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基础减振等。 |
碎玻璃除尘废气由原先设备自带除尘器改为滤筒除尘器+H14级过滤器处理,并备用1套相同的环保设施,属于污染防治措施的强化;排放口由原先与P1刻线废气、P2刻线废气、P3刻线废气和边缘处理废气合并排放,改为单独排放口排放,不属于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 活化层退火废气排放口由原先与CSS镀膜废气合并排放,改为与P1、P2刻线废气一并排放,不属于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 化层清洗废气由原先SDG吸附装置改为碱液喷淋塔吸收装置,由吸附法改为吸收法,属于污染防治措施的强化; 膜层溅射废气排气筒高度略微增高; P1刻线废气排气筒高度略微增高; P2刻线废气排气筒高度略微增高; 背电极镀膜废气排放口原先与膜层溅射废气合并排放,改为单独排放口排放,不属于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 P3刻线废气、边缘处理废气原先与碎玻璃除尘、P1刻线废气、P2刻线废气合并排放,改为P3刻线废气和边缘处理废气一并排放,不属于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 层压废气排气筒高度增高; 原先1用1备锅炉改为2用1备,每台锅炉单独设置1根排气筒排放,不属于新增主要排放口; 活化层清洗废水较原先化学沉淀+离子交换工艺之间增加管式膜过滤设施,属于污染防治措施的强化; 显影清洗废水增设处理工艺,处理后排放,属于污染防治措施的强化; 基片清洗废水改用弱碱水进行清洗,因此增加简单酸碱中和设施,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不涉及第一类污染物排放; 超纯水制备浓水由直接排放改为间接排放,属于污染防治措施的强化; 一般固废堆存间占地面积增大; 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增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废水处理系统事故池有效容积60m3; 事故池有效容积250 m3。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处理系统设置2×50 m3事故应急罐; 事故池有效容积250 m3。 |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增大,风险防范能力增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5.4318 | 0 | 0 | 0 | 5.432 | 5.432 | |
0 | 1.1333 | 2.8001 | 0 | 0 | 1.133 | 1.133 | |
0 | 0.0327 | 0.0327 | 0 | 0 | 0.033 | 0.033 | |
0 | 0.0033 | 0.0033 | 0 | 0 | 0.003 | 0.003 | |
0 | 0.1998 | 0.742 | 0 | 0 | 0.2 | 0.2 | |
0 | 0 | 0.0027 | 0 | 0 | 0 | 0 | |
0 | 10286.892 | 0 | 0 | 0 | 10286.892 | 10286.892 | / |
0 | 0.0245 | 0.3802 | 0 | 0 | 0.025 | 0.025 | / |
0 | 0.2027 | 2.4885 | 0 | 0 | 0.203 | 0.203 | / |
0 | 0.2983 | 0.6566 | 0 | 0 | 0.298 | 0.298 | / |
0 | 0.001 | 0.991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0016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化层清洗废水治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采用化学沉淀+管式膜过滤+离子交换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厂区工业废水总排口 | pH 7.8~7.9;悬浮物7~9 mg/L;COD10~18 mg/L;总氮1.02~1.49 mg/L;总镉未检出 | |
2 | 显影清洗废水治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采用紫外光解+絮凝沉淀+离子交换处理工艺 | pH 7.8~7.9;悬浮物7~9 mg/L;COD10~18 mg/L;总氮1.02~1.49 mg/L;总镉未检出 | |
3 | 基片清洗废水治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采用酸碱中和措施 | pH7.3~7.4;悬浮物7~9 mg/L;COD14~19 mg/L;总氮1.18~2.72 mg/L;总镉未检出 | |
4 |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采用化粪池处理 | pH7.6~7.8;悬浮物7~9 mg/L;COD58~94 mg/L;氨氮16.4~24.0 mg/L;总氮20.3~26.9 mg/L;总磷1.33~1.60 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CSS镀膜废气治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1套E12级过滤器+H14级过滤器,经1根18 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颗粒物3.2~4.6 mg/m3;镉及其化合物未检出;硒及其化合物未检出 | |
2 | 碎玻璃除尘废气治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1套滤筒除尘器+H14级过滤器处理后,经1根18 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颗粒物3.7~4.8 mg/m3;镉及其化合物未检出;硒及其化合物未检出;锡及其化合物未检出 | |
3 | 活化层退火废气、P1刻线废气、P2刻线废气治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活化层退火废气经1套E12级过滤器+ H14级过滤器处理,P1刻线废气经1套F8级过滤器+H14级过滤器处理,P2刻线废气经1套F8级过滤器+H14级过滤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8 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颗粒物3.0~4.8 mg/m3;镉及其化合物未检出~0.00032 mg/m3;硒及其化合物未检出;锌及其化合物0.289~0.462 mg/m3;锡及其化合物未检出 | |
4 | P3刻线废气、边缘处理废气治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分别经1套F8级过滤器+H14级过滤器处理后,通过1根18 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颗粒物2.9~5.0 mg/m3;镉及其化合物未检出~0.00142 mg/m3;硒及其化合物未检出;锌及其化合物0.303~0.336 mg/m3;锡及其化合物未检出;钼及其化合物未检出~0.00003 mg/m3 | |
5 | 层压废气治理设施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经1套UV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8 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非甲烷总烃5.16~7.75 mg/m3 | |
6 | 1#锅炉废气治理设施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低氮燃烧,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颗粒物1.9~2.7 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19~22mg/m3 | |
7 | 2#锅炉废气治理设施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低氮燃烧,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 颗粒物2.6~3.8 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17~23 mg/m3 | |
8 | 活化层清洗废气治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经1套碱液喷淋塔吸收装置处理后,经1根18 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 氯化氢1.8~2.3 mg/m3 | |
9 | 膜层溅射废气治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经自带过滤器处理后,经1根18.5 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 颗粒物2.2~3.5mg/m3;锌及其化合物0.321~0.381mg/m3 | |
10 | 背电极镀膜废气治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经自带过滤器处理后,经1根18 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 颗粒物2.3~3.3 mg/m3;钼及其化合物未检出~0.000018 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和4类标准 | 减振、消声、隔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 | 昼间55.2~59.5 dB(A);夜间45.2~48.8 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并制订地下水污染事故应急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环境事故发生 | 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并制订地下水污染事故应急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环境事故发生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堆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清单要求。危废暂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 | 一般固废堆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玻璃基板、废靶材、废防溅射板废汇流条、废PVB胶片、废膜组件等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收集后采取供应商回收、环卫部门清运方式妥善处理;危废暂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废暂存间门口张贴警告标志牌,危废暂存间内设置明显分区标志,地面及裙角进行防渗处理,不同危废分类分区暂存,并设专人管理记录。产生的废真空罩、废石墨舟、碎玻璃、废电池组件、收尘灰、废除尘滤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化学污泥及废盐、废劳保用品、化学品包装材料和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创成****公司,危废许可证编号:赣环危废证字135 号)。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重视绿化工作,在厂区内要预留有一定的绿化面积,进行科学合理的生态景观设计,重点为生产车间和道路两侧,应以乔木绿化为主,乔、灌、草合理配置。 | 重视绿化工作,在厂区内要预留有一定的绿化面积,进行科学合理的生态景观设计,重点为生产车间和道路两侧,应以乔木绿化为主,乔、灌、草合理配置。 |
表7 风险设施
1 |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事故状态下引起的火灾事故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你公司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环保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加强技能培训,****公司运行后的环保安全工作。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设置应急机构,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制定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和污染监测、事故报告、事故处理等管理制度,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强化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发现问题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 本项目盐酸置于库房内暂存,库房内设有收集池,收集池尺寸为1.0 m×1.0 m×1.0 m,容积远大于对应贮存区最大容器体积,能满足酸液收集要求;本项目严格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废水处理系统设置2个50 m3事故应急罐;设有1个事故池,事故池有效容积250 m3,与雨水管网连接,用于收集事故消防水,事故池位于厂区西北侧。本项目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60481-2023-002-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不涉及依托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依托工程 |
/ |
环保搬迁
不涉及环保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环保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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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不涉及区域削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区域削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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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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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不涉及功能置换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功能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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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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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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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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