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公司办公用房及机房装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公司办公用房及机房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网” http://jszfcg.****.cn/jszc/login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 年9月2日09 点30 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公司办公用房及机房装修工程
3.预算金额:****865.25元
4.最高限价:****865.25元
5.采购需求(简介):********公司办公用房及机房装修,具体详见图纸与清单具体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00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D.****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磋商响应函第7条);
E.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政府****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B至第E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第B至第E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②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证明材料及供应商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④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⑤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
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
2.方式:在“**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1)登录http://jszfcg.****.cn/jszc/logi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2)“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后缀名为.kedt”)。
如工程项目涉及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较大附件下载,请至“**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中进行下载。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意源CA、**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详见本公告附件)。客户端工具及供****政府采购(http://www.****.cn/)首页“资料下载”,进行下载《****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政府采购客户端》。
4.磋商文件(后缀名为“. kedt”)、****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政府采购客户端****政府采购网(http://www.****.cn/)首页“资料下载”--点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5.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磋商文件的下载,逾期可能会造成磋商文件无法下载以及磋商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情形,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1. 2024 年9 月 2 日09点30 分(**时间)。
2.地点:“苏采云”平台。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
4.不见面交易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当日,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cn/)“开标大厅”****政府采购网(http://www.****.cn/)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
(3)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磋商响应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磋商响应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磋商响应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磋商响应供应商解密限定在磋商截止时间后30分钟之间完成。因磋商响应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磋商响应供应商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磋商响应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
(5)因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察: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2)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2、****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具体表述详见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三茅街道扬子中路120号
联系人:毛学文
联系方式:138****5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电大道298号
联系人:孙梦
联系方式:139****3009
八、其他
1.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2.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