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馨慈医院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24MJ****6001 | 建设单位法人:赵一 |
赵一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政府**侧、滨****侧、仿古街东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政府**侧、滨****侧、仿古街东侧 |
经度:124.11549 纬度: 42.7848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16 |
昌环发〔2024〕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1224MJ****600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1221MABMUPXH8W | 验收监测单位:**创宁****公司 |
****1202MA0P58RB01 | 竣工时间:2024-06-14 |
2024-06-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14 |
2024-07-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615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医院总床位105张,牙科治疗椅1张,门诊接诊人数18250人次/年,手术台数150人次/年。 | 实际建设情况:床位由105增加至122张,增加17张床位, |
床位由105增加至122张,增加17张床位,用水定额按150L/(床﹒d)计算,新增排水量为2.17m3/d,设计排水量43.14m3/d,新增污染物5%,污染物增加未超过10%。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挂号-门诊-牙科门诊-检验-诊断-入院-诊断-治疗-复检-出院 | 实际建设情况:挂号-门诊-牙科门诊-检验-诊断-入院-诊断-治疗-复检-出院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一同经化粪池和自建60m3/d****设备处理,牙科门诊废水单独收集,由口腔科专用****设备处理后排入化粪池****设备处理,确保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相关标准后经市政排水管网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 2、项目煎药采用密闭性煎药机进行煎制,煎药室内设置引风,将气体引至楼外西侧排放,确保废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标准。 3、本项目污水处理设为地埋式一体化设施,通过采取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加强周边绿化等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确保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规模饮食业排放标准。 4、项目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基础减振,确保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4类标准。 5、医疗废物、检验剩余样本及检验废液根据类别采用不同的包装或容器收集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公司进行转运处置。中药煎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一同经化粪池和自建60m3/d****设备处理,牙科门诊废水单独收集,由口腔科专用****设备处理后排入化粪池****设备处理,确保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相关标准后经市政排水管网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 2、项目煎药采用密闭性煎药机进行煎制,煎药室内设置引风,将气体引至楼外西侧排放,确保废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标准。 3、本项目污水处理设为地埋式一体化设施,通过采取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加强周边绿化等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确保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规模饮食业排放标准。 4、项目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基础减振,确保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4类标准。 5、医疗废物、检验剩余样本及检验废液根据类别采用不同的包装或容器收集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公司进行转运处置。中药煎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84 | 0.84 | 0 | 0 | 0.84 | 0.84 | |
0 | 0.076 | 0.076 | 0 | 0 | 0.076 | 0.07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171 | 0.171 | 0 | 0 | 0.171 | 0.171 | |
0 | 0.269 | 0.269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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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宁创宁****公司于2024年7月5至6日对该项目废水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监测污水出口污染物浓度限值。监测记录显示,废水污染物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pH6-9(无量纲)、悬浮物6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00mg/L、化学需氧量250mg/L、粪大肠菌群5000个/L);《**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氨氮30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喷洒除臭剂产恶臭区域加盖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 | 喷洒除臭剂产恶臭区域加盖 | **创宁****公司于2024年7月5至6****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甲烷进行监测,放达标,治理设施的处理效果良好有效。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强噪声污染防治并采取如下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污水泵及污泥泵安装减振垫并尽可能能放置于远离敏感目标一侧;水泵、风机等均放置于专用设备用房内,并加装减震垫;污水处理间安装隔音板或隔音棉;完善管理,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强噪声污染防治并采取如下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污水泵及污泥泵安装减振垫并尽可能能放置于远离敏感目标一侧;水泵、风机等均放置于专用设备用房内,并加装减震垫;污水处理间安装隔音板或隔音棉;完善管理,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 | 经监测噪声厂界东侧、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功能区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厂界南侧、西侧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功能区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昼间55dB(A)、夜间4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医疗废物,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医疗废物,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2 | ****处理站污泥,专业单位定期清掏消毒并带走处理,不在院区内暂存 | ****处理站污泥,专业单位定期清掏消毒并带走处理,不在院区内暂存 | |
3 | 检验剩余样本及检验废液,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检验剩余样本及检验废液,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
4 | 化粪池污泥,专业单位定期清掏消毒并带走处理,不在院区内暂存 | 化粪池污泥,专业单位定期清掏消毒并带走处理,不在院区内暂存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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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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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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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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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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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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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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