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通公-GT〔2024〕041号
根据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法律法****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中心)受****委托,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代码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 强度 | 挂牌 出让 起始 价格 | 增价 幅度 | 竞买 保证 金 | 出让 年限 | |||||
规划用 地面积 (㎡) | 规划用 地性质 |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 绿 地 率 | |||||||||
柳县自然资(挂)字[2024]01号 | **省﹒**市﹒**县,**梅集铁路,西至地,南至地,****处理厂 | 10302.0 | 工业用地 | 10302.0 | 工业用地 | ≥0.8 | ≥30% | 以部队审批为准,满足净空及导航台建设要求米 | ≤15% | /(元/平方米) | (总价) 158.0000 (万元) | 5 (万元) | 158.0000(万元) | 50 |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得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供地条件等以挂牌出让文件内容为准,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及附件。竞买人可以登录**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ggzy/ )或********中心)平台( http://thsggzyjy.****.cn/ ),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规则和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交纳、报价、竞价等信息,最终确定竞得人。
2、申请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数字证书(CA)并自行注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上传报名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通过,申请人按系统提示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3、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当前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交易价格,报价应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自由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规定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在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竞买人应当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该地块的网上限时竞价活动。
4、在规定的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提示竞买人:“到本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10:00时)即可确认此次挂牌成交,请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栏进行电子签章,并在线打印《成交确认书》”。
5、在规定的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进入询问期,参加限时竞价,最终以网上限时竞价结果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确定后自行在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栏进行电子签章,并在线打印《成交确认书》。
六、挂牌出让时间安排
1、挂牌出让时间:2024年09月12日09:00时至2024年09月23日10:00时
2、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09月12日09:00时至2024年09月21日10:00时
3、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2024年09月12日09:00时至2024年09月21日10:30时
4、自由报价时间:2024年09月12日09:00时至2024年09月21日11:00时
5、询问期时间:2024年09月21日11:00时至2024年09月23日10:00时
6、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3日10:00时
七、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
1、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提交的竞买申请、资料通过审核后,交易系统自动随机生成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竞买人的身份交纳,不得代交。
2、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可采取网银转账、柜台转账方式,将竞买保证金按照出让公告规定时间足额交入该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竞买保证金到****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
3、竞买人按公告规定时间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需在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交易系统自动确认该竞买人的竞买报价资格。
4、竞买人为境外投资者(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存入竞买保证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项目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
2、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与竞得人共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时,须向出让人提供《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4、成交价款划缴及办理权证。竞得人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划缴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不动产证书。
5、开竣工时间: 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具体开竣工时间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约定执行)。
6、竞得人领取不动产证书后 ,有权将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首次转让的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应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有效报价,系统将在截止时间自动关闭自由报价功能,因此造成申请人无法报价的责任及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2、已经报价的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应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交易提示信息,并按提示信息做好后续出让准备工作。
3、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4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1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登录可能导致系统无法正常报价,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参加本次挂牌出让项目中如遇到相关问题等,请及时咨询相关部门。
1、申请竞买咨询电话: 0435-****837
2、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0435-****836
3、数字证书咨询电话: 043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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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2024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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