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锦地项目物业,通过招租方式进行公开招租。
一、 招租对象及招租条件
二、报名条件
本次招租要求申请人为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及个体户。
三、招租公告发布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租公告将于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3日期间在****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披露招租信息,进行公开招租。报名截止日为2024年9月3日下午16时。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地点:**市**街道**路471号
(二)联系人:马先生
(三)联系电话:138****7715
(四)提交招租申请文件:
1、《招租申请函》(详见附件)、竞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由申请人密封提交,同时在密封处注明申请人信息。
2、若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查看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加盖公章鲜章);若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按手印)。
3、申请文件需提交1份,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16时00分,地点为:**市**街道**路471号。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租人不予受理。
(五)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招租活动产生的费用自理。参加本次竞价的****公司一次性缴纳5000元/间的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不得代缴;竟得的竟租人在签订合同时竞价保证金转为租金,未竞得的竞租人在竞****公司退还竞价保证金。
****银行转****公司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工商银行**支行
账号:4402 2250 1910 0229 754
****商铺的房号。
五、招租评审环节
(一)评审时间:在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后,即2024年9月4日10时—12时。
(二)招租评审要求:
招租公告期满,应征人仅有1人时,且申请价格不低于招租底价,可直接确定承租人。应征人为2人及以上的,报价最高者即为承租人,若第一名放弃,则由第二名晋升为承租人,以此类推。
(三)招租结果将在****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签约环节
如竞得的竞租人未在中标公示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租金及支付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协议(包含:《租赁合同》、《安全告知及免责声明》等)则视为放弃签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需承租人注意的事项
(一)本次竞租标的按现状租赁,标的瑕疵由承租人自行查验。如因标的瑕疵致使承租人不能完全实现权益,不影响竞价成交价格。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竞价前详细阅读全部竞价文件,包括招租公告、租赁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完全认可接受。
(三)承租人按中标价的一个月租金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采取现金方式。租期届满,如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不计息)。
****商铺须证照齐全、依法经营,业态为自主选择。
(五)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公司的失信人名单。
****商铺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商铺店招需统一尺寸,不得任意加宽、加厚、加高,同时须符合消防要求,及通过消防验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商铺经营活动需遵守并符合相关环保、卫生及安全法规要求,商铺不得占道经营,并限定经营范围,严禁噪音污染、****商铺外摆摊设点。例如:废弃物处理、污水排放、废气排放及噪音管制等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八)承****公司签订物管协议,按期缴纳物管费用,****公司搞好环境卫生。
(九)在经营过程中,承租人如果有违约违法等行为,经限期整改但未整改的,将追究承租人责任,引起的损失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出租人可以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
(十)承租人不得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改变《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用途,否则,甲方可以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
八、纪律和监督
(一)招租人不得泄漏招租过程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
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二)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招租或者与招租人串通招租,不得向招租人或者评审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申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招租工作。如果参加招租的申请人试图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租施加影响,取消其申请人资格。
(三)评审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人的评审和比较、以及评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五条款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四)评审成员不得在招租期间私下接触申请人或相关人员,不得接受申请人或相关人员的任何馈赠,不得参加申请人以任何形式组织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透露与招租工作有关的内部情况。
九、免责条款
在租赁有效期内如遇到下列情形之一,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动解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租金按实计算:
(一)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水灾、台风、战争、暴乱等);
****政府决定征用、收回、拆除、改扩建、改造等;
(三)城市建设、规划调整、市容整治等;
(四)其他政策性因素等。
本招租公告涉及相关文件内容和条款由招租人负责解释。
附件1:投标申请函(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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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