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基站站址(LF202072**市-澄龙**九五_滴灌型)使用费用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位于**市-澄龙**九五,供乙方建设通信基站和架设天线。上述场地使用期自2021年6月21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止。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为人民币23586.00元(含税价,专票);乙方使用甲方电力(转供电),单独挂表计量,按电费单价1.00元/度结算(含税价,专票)。以上基站,乙方付款前,甲方提供票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备注场地租金和周期,使用费每年支付一次,每年9月份支付本年度的使用费。
开户名:****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
银行帐号:【643********3187】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描述。】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www.****.cn****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7日,共5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电话:133****7228
邮箱:****@189.cn
地址: **市**南路2号
邮编:2144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日 期: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