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对******八圩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我局受理了******八圩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县罗富镇打更村、纳老村一带,****中心:东经107度23分37.102秒,北纬25度0分4.408秒。
二、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203.18hm2(约3047亩)。项目共有55个发电单元,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138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83.66MWp)。该项目不**升压站,**线路全长69.182km,其中架空线路长48.662km,单回路架空线路路径长11.398km,双回路架空线路路径长18.632km,电缆路径长20.52km。项目通过**6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电站后并入电网。
项目总投资71644.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12%,施工工期为7个月。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华川****公司。
四、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2024年8月6****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中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联系电话:0778-****240,通讯地址:**县**镇**路1巷3****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邮编:547200。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