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0213MA202GP8XC | 无****花园21-808 | 85.4(均分制) | ****562.4元 |
服务类 |
名称:天骄宾馆、丽湖花园度假村拆后建筑垃圾处置 服务范围:丽湖度假村非住宅建筑、天骄宾馆建构筑物拆后建筑垃圾外运并按相关规范要求运至建筑垃圾消纳点进行处置,以及垃圾清运后的场地平整。涉及房屋建筑面积约26096.22平方米,拆除后的垃圾量暂估24329吨,投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确认情况。本项目最终按实际完成量结算,结算数量以合法处置点磅单为依据,审计确认的数量为准。待清运垃圾(包括:废旧混凝土、碎砖瓦、装修垃圾、轻物质垃圾等)需进行简单分类后做**化处置,不得另作他用。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时间:3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清运及处置标准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市工程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环卫作业管理文件及规范的相关要求。 |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费用计算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500万费率为0.8%,按以上规定的80%计取,以中标价作为计算基数。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18928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蠡湖大道168****党政办
联系人:朱梦雯
联系电话:0510-****3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中南西路88号蠡湖商旅大厦7楼736单元
联系人:吴一淼
联系电话:150****5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一淼
电话:150****5771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