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区2020-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工程二标段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4年8月21日
二、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2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 | **市**区**路与**路交叉口往东100米 | ****514.18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2 | **区2020-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工程二标段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60日历天 | 张纯高 | 豫241****42710 |
三、评审专家名单:鲁鑫(业主评委)、严红明(业主评委)、李静(组长)、胡宝成、杨静、胡清荣、韩元欣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次性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市**区平西路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方式:0376-****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羊山新区新十一大道与二十四大街交叉口公园春晓
联系人:马**
联系方式:183****1929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彭先生
监督电话:136****5199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
电话:183****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