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武自规告字[2024]11号
****政府批准,****挂牌出让****号地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建筑容 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起始价款(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县106国道以西、河钢路以北 | 19143.58 | 工业 | 50 | ≥1.0 | ≥40 | ≤15 | ≤24 | 489 | 489 |
受让者须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注:1、该一宗地块报名时须提供有关部门的立项文件。2、****委员会2024年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确定该一宗地块均按“标准地+承诺制”方式出让,成交后竞得者须签订“标准地+承诺制”承诺书。)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须知。申请人于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19日,****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四、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6 时。经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缴纳公开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9月19日 17 时前确认其公开竞买资格。
五、该一宗地块将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挂牌的加价幅度为壹万元或壹万元的整数倍。(注:成交价不含税费。)
六、该一宗地块设有底价。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的,主持人宣布成交。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主持人宣布不能成交。
七、公开挂牌的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 9 时至2024年9月23日9 时30分,地点****交易中心。
八、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出让金。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与我局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受让人必须缴清成交土地总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合同约定迟延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交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九、****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县****侧
联系电话:0318-****102 联系人:贾建英 ****银行账号:****交易中心****银行账号。
****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