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通信公司场地租赁经营服务项目重1(标段2)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省**市**南路767号
中标(成交)价:60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通信公司场地租赁经营服务项目重1(标段2) 服务范围:标段2为第一食堂东南外角楼梯间约25.53㎡的场地。 服务要求:主要从事手机经营,话费充值,国内通讯基础设施业务,不得超范围经营。 服务时间:2年(1+1)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向东(组长)、邓斌菊、张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三八街道都市华庭**9栋18层,联系方式:155****688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大学城学府大道1606号
联 系 人:杨老师,电话:136****2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区三八街道都市华庭**9栋18层
联系方式:155****6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业主)、 张建国(代理机构)
电 话: 136****2002(业主)、155****6888(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