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们市石岘镇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2********6136743 | 建设单位法人:金光哲 |
姜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延边朝鲜自治州**市 |
**市石岘镇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处理站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1-N7721-水污染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延边朝鲜自治州**市 **市石岘镇 |
经度:129.77667 纬度: 43.0724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23 |
延州环审表字〔2020〕TM0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54.82 |
354.82 | 运营单位名称:**** |
112********613674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延边州盛州环境****公司 |
****2400MA178UWF77 | 验收监测单位:**省和鑫****公司 |
****2401MABQNHCJ4J | 竣工时间:2022-01-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3-03-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04-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3161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日处理能力500吨的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与批复一致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A2O+MBR工艺进行污水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与批复一致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规范施工行为,控制施工噪声;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妥善处置施工弃渣和固体废物;对物料进行苫盖,防止施工期间的施工废水、固废、扬尘、垃圾、噪声污染周围环境。施工过程避让林木,临时堆场进行覆盖、设置排水沟,加强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1.经污水厂处理后排放废水须满足GB18918-2002《****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2.产生的臭气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值要求。 3.通过加强管理、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相应措施处理后,厂界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标准要求。 4.产生的污泥用吸污车,****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置。 三、应建立单位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批复要求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办理其他行政许可的,从其规定。 五、我****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单位要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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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138 | 0 | 0 | 0 | 0.014 | 0.014 | / |
0 | 0.0005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采用“A2/O+MBR”组合工艺处理废水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 |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产生的危废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已建设危废间。本项目由于投入运行不久,活性炭吸附装置中活性炭未进行更换。待之后产生废活性炭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在公司内暂存。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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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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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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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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