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530东至省界连接线改建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征收土地信息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能源 |
名称: | 关于G530**省界连接线改建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9-2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G530**省界连接线改建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7 15:16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G530**省界连接线改建工程项目
二、征收目的
G530**省界连接线改****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香隅镇香山村,为一级公路建设工程,全长约2.328公里,起点位于香隅镇香山村,终点位于**与**省界处。被征收土地实际范围、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果结果为准。
四、征收工作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进行以下工作,请有关部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营权等其他相关利益关系人以及拟征收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所有权人予以配合:
1、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2、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组织相关部门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4、开展征地补偿登记工作;
5、****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经营权等其他相关利益关系人以及拟征收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所有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告期自2023年9月27日起,至2023年10月17日止。
六、特别提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9月27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