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202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县2024-202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服务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所有包件)、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发至邮箱****@qq.com,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13 09:0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2024-202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服务
预算金额:450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县2024 202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共需遴选入围5家投保服务供应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的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期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7年9月 17日止,在服务期限满且双方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即终止本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满足《****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1】42号)文件规定;
3.1.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1.3具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
3.1.4****公司已按要求与中国农****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农再 )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并具有当期有效的证明材料;
3.1.5****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3.1.6业务管理系统能够直接导出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批改等数据,并承诺于月度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报送完整准确的原始数据信息;
3.1.7设置农业保险责任部门,并配备必要的农业、保险等相关专业人员,具有较强的农业保险经营和风险管理能力,能够满足农业保险业务管理和服务的需要;
3.1.8对于本通知印发后开业****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按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3.1.9投标申请人必须符合《****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51号)、《****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的通知》(苏银保监办〔2020〕322号)的相关规定;
3.2.0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技术实力的服务单位;
3.2.1****公司具****管理委员会批复,可在**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经营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许可证原件);
3.2.2投****公司****公司参加投标,****公司批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在**县设有完善的分支机构,能及时上门提供服务,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并承诺给予快速理赔支持。
时间: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8:30-11:45,下午14:3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所有包件)、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发至邮箱****@qq.com,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所有包件)、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发至邮箱****@qq.com,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2024-09-13 09:00 (**时间)
地点:**县育才路166****中心三层东北角开标二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采购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采购的投标。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5.本项目落****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省******中心十楼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159****3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浦洲路172号**雅园5栋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9****8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9****8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