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
文 号 | 淮环表(安)复〔2024〕47号 | 主 题 | 生态环境/民生公益 | 体 裁 | 批复 |
组配分类 | 操作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操作 |
******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公司年产15000吨水泥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环罚字【2024】14号,2024年2月27日),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公司按《报告表》所列内容补办环保审批手续。项目位于**区钦工镇贾庄村八组,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年产15000吨水泥管。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公司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施工过程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应对扬尘、噪声、固废和废水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达到相关要求。
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车,不排放;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标准要求后,回用于产品养护用水、喷淋用水、车辆清洗用水。
3.严格控制无组织粉尘产生,须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生产,厂区地面做硬化处理,并及时清扫路面,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石子、黄沙堆放于密闭原料暂存库内,水泥储存在密闭水泥罐内,禁止露天堆放原料,原料暂存库和搅拌车间各设置1套水喷淋系统,投料仓采用密闭的输送带投料。投料粉尘和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粉尘执行**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149-2021)中的排放限值。
4.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东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
5.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布袋除尘器收集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污泥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厂内一般固废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本项目需以原料暂存库、搅拌车间为起点分别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点和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
7.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8.你公司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三、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如下:
1.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有组织)≤0.102吨、颗粒物(无组织)≤0.122吨。
2.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五、项目建设期内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市******执法局负责。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该项目须按规定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六、依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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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