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破产
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布中介机构比选结果公告
(2024)富环福破(预)管字第4号
****法院于2024年5月22日以(2024)川062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省中****公司、**省****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预重整申请,并于2024年7月8日以(2024)川0623破申1号之一号决定书,指定******事务所、**中源****公司为临时管理人。
为了提高预重整程序推进效率,****法院批准,临时管理人于2024年7月31日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省中****公司、**省****公司合并破产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公开遴选中介机构的公告》,决定面向**范围公开遴选中介机构,协助临时管理人对****、**省中****公司、**省****公司开展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造价咨询、税务筹划咨询等工作。截止至2024年8月9日下午17时,管理人收到3家审计机构,2家评估机构,5家造价咨询机构,5家税务咨询机构的报名材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管理人于2024年8月21日组织召开了评选会,经评审会综合评议,确定:
1.****为中选评估机构,**维益房地产****公司为备选评估机构;
2.**志和工程****公司为中选造价咨询机构,**兴天华****公司为备选造价咨询机构;
3.四****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中选税务咨询机构,****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备选税务咨询机构;
4.四****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中选审计咨询机构,****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备选审计咨询机构。
若中选中介机构放弃中选或因故不能签订相关中介服务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临时管理人有权确定备选中介机构为最终中选机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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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破产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