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陇海铁路以南乡镇天然气管道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县陇海铁路以南乡镇天然气管道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陇海铁路以南乡镇天然气管道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4〕464号
3、项目编号:****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控制价:/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08月01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及《**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年08月22日
2、评审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名单:窦**、付桂英、魏豪杰、王乃民、杨观军(业主代表)
四、评审结果
经****确认中标人如下:
中 标 人:****
中 标 价:/元 大写:/元
注册地址:**市**区**地区军杜路68号
五、主要中标标的
服务类 |
名称:******县陇海铁路以南乡镇天然气管道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野岗镇、人和镇、**镇、**寺镇、龙塘镇、花园乡、伯党回族乡区域的企业生产、商业经营、生活用气、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该范围权属完整,****公司管线及用户,****公司主张权力或争议等情况。 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国内有相关标准的执行国内相关标准。若国内无相关标准的,须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 达到招标人项目需求的要求。) 服务时间:自特许经营授权之日起30年经营期(含2年建设期);经营期满后,由中标的特许经营者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设施、资料、档案等的性能测试、评估、移交、接管、验收等手续。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的,在同等条件下,原特许经营者优先获得特许经营。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国内有相关标准的执行国内相关标准。若国内无相关标准的,须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 达到招标人项目需求的要求。) |
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七、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主观因素评分:35.2分;客观因素评分:35.9分;最终得分:71.1分
2、投标单位:**县中****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0.7分;客观因素评分:29分;最终得分:59.7分
3、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1.36分;客观因素评分:27.7分;最终得分:59.06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300000.00元,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39****3456
地 址:**县庄周大道与圆北路交叉口西80米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75****3351
地 址:神火大道华商大道信华城二期二号楼二单元27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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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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