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度**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镇岐头新区C栋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度**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万尾) | 放流时间 | 最高单价限价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1 | 鲢鱼、鳙鱼 | 不少于20.00万尾 | 2024年9月-11月 | 0.5元/尾 | 农、林、牧、渔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11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所载明的生产品种需包括本次项目所有采购品种具体名称,须提供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只接受投标人所投苗种的生产商为中小企业的前来报价,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规定的内容填写完整(即标的名称应为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产品名称,行业名称即为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名称),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至 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县**镇岐头新区C栋102室
方式:报名方式有两种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无需携带任何报名资料】。2、本地或异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者,将购买竞争性****公司账户---****银行**市**支行:140********01103148,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并盖章将扫描件发至(****@qq.com),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或电汇底****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县**镇岐头新区C栋102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县**镇岐头新区C栋102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学前路48号
联系方式:叶先生 139****67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岐头新区C栋102室
联系方式:小林 137****8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137****8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