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两**镇寨子村等村基础设施维修补短板工程一阶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两**镇寨子村等村基础设施维修补短板工程****交通运输局以宕交运发【2024】17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交通运输局以宕交运发【2024】17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第二批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建设地点:**县两**镇
2.3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两**镇,涉及寨子村、街上村、石院村、四方村4个村,主要对路面、防排水等维修,根据《**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技术规范》(DB62/T4486-2021),结合沿线地形,全线采用农村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Km/h,路基宽度8.0-3.0m,路面宽8.0-3.0m,**桥涵洞设计洪水频率为1/25,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设计中对路线平面纵面及横断面维持原有旧路指标,仅对维修路段进行完善修复。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5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以内的工程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7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开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的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 ot.****.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历。
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历。
3.2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1-2023)投标人应证明其有能力或已拥有流动资产、可变现固定资产、信用额度和其他财务手段,以满足合同执行期现金流量的需要及投标人履行其他合同的净收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 1。
3.3 根据陇交发【2024】7 号文件精神,**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 D 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未纳入2023年度**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企业,其信用等级参照**综合评价或**省2023年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若无不良信用记录,A 级及以上按 A 级对待;若有不良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 B 级及以下对待;尚无**综合评价的投标人,按 B 级对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4.1 投标人在2024年8月23日上午8:30--2024年8 月27日下午17:30期间(节假日除外),在****办公室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拟派建造师资格证、项目总工职称证,同类工程业绩(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原件核查后退回);
4.2 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经济信息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杨斌斌
联系电话:188****5390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许鹏飞
电 话:151****3217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