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海头溪海头段)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省****公司、**达****公司、****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社区;
项目规模:约23.3万元;
招标范围:按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合同条款),被更换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省范围内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若参加其他工程投标中标,即取消中标资格且记入不良记录;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市水利信****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小组负责在上述平台的查询;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4年8月22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投标邀请书,投标人可登录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11时00分,提交地点为:莆****人民政府五层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圆整(¥:4000元),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抽中的投标人单位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fujian.****.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发布投标邀请书。
10.公告其他说明
(1)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类型、数量、条件及更换时所应承担赔偿义务等内容要求按照投标承诺函附表三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和合同条款中人员更换赔偿义务规定执行。
(2)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参照《**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莆政综[2020]47号)、《****政府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2016)17号)等文件执行。若政府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的遵照执行。
(3)本工程承包人须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莆人社文[2018]454号)相关规定。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区**镇
电话:139****6288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
电 话:189****4323
联系人: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