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康玉乡德热村至拉瓦西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澄清说明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2024-08-22 20:24:18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人民币元) | |
合理低价法 | 答疑澄清时间2024-08-22 20:24:18 | |
2024-08-22 20:24:18 | ||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就《**县康玉乡德热村至拉瓦西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澄清说明,本澄清说明文件不作为补遗书进行审查,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填写补遗书编号,澄清说明文件与原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说明文件内容为准。 1.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第C项: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1.1.4.5:缺陷责任期澄清为: 条 款 号:1.1.4.5 条款名称:缺陷责任期 内容澄清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 上述内容是针对缺陷责任期的澄清说明,因投标函的表述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表述内容不一致,特此进行说明。 澄清说明未涉及到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更改,对投标文件编制无影响。 3. 如果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澄清说明内容,均依照本澄清说明文件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八一镇青年路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894-****79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塔玛东路1号领秀翡翠湾6栋一单元15楼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0891-****166 133****0987 (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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