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黄平尖峰水泥110KV用户变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939470J | 建设单位法人:虞建红 |
王志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黔东南**县 |
**省**县谷陇镇工业大道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尖峰水泥110KV用户变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县 ****工业园**尖峰水泥厂内 |
经度:108.07622 纬度: 26.83658 | ****机关:黔东****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07 |
黔东南环表〔2024〕8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2023-07-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00 |
27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939470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290MA7EN25H4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1MA6HFG6M7R | 竣工时间:2020-09-01 |
2020-09-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0-10-12 |
2024-07-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1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水土保持公示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未批先建,2年内未发现,属于补办环评 | 实际建设情况:相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电站配电装置楼1座(2F)本期主变规模1×31.5MVA,全户内GIS布置, 110kV出线1回, 10kV出线9回,无功补偿3×2.4Mvar电容器组,均按终期规模一次建成,已建建筑面积约 517.5m2, 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层, 110kV 变压器室、 10kV 配电室、10kV 电容器室和主控室; 二 层, GIS室及吊装平台 已建辅助工程办公项目不新增职工,职工为主体项目原有职工,利用厂区已建食堂、****办公室 已建消防砂池 变电站配电装置楼配套设置消防砂池1座已建环保工程噪声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已建固体废物变压器油110kV变压器下方设置事故油池1座(容积为24m3),排入事故油池后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已建废旧蓄电池依托主体工程已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依托主体工程已建危废暂存间,相关防渗措施和标识标牌已完善。 | 实际建设情况:相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电站1座,消防砂池1坐;110kV进线1回,10kV出线9回。 | 实际建设情况:相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回顾性分析 (1)土地占用 a 变****电站站区,临时占地主要包括施工营地、堆料场等。占地均位于主体项目厂区范围内,施工完毕后,****电站外及四周进行平整、地面硬化及恢复绿化。 b ****电站施工时,****电站区域进行了场坪处置,变电站施工时无废弃土石方产生; c 已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减少临时施工占地。 d 临时施工营地及堆料场等临时占地已采取就地平整并硬化或绿化的措施,绿化植被为撒播草籽及常见树种,周边环境相协调。 (2)植被破坏 a 变电站建成后,已对站外进行了平整。 b ****电站四周进行了植被恢复。 c 已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临时施工占地。 (3)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a 施工期尽量减少了施工噪声、人员活动等对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活动、栖息的干扰。 b 为消减施工建设对当地野生动物的影响,已标明施工活动区,禁止到非施工区域活动。 c 本项目位于主体项目厂区内,施工结束后,迁移的野生动物仍可返回厂区周围,未造成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减少。 (4)水土流失的影响 a ****电站施工时,****电站区域进行了场坪处置,变电站施工时无废弃土石方产生。 b 变电站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为:修建截排水沟、地面硬化、设置绿化带和撒播草籽等措施。 通过采取了完善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施工管理措施后,有效的控制了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确保了工程的安全进行。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已经进行了清理,在项目周围临时占压造成的裸露地表种植草、灌木等,项目周边场地的原状地貌已基本恢复;变电站站内建筑物占地、道路占地等地面已进行了硬化处理,现场无水土流失现象。评价范围内未发现有受保护的植物;项目周围常见鸟类、鼠等动物均已回归。 2、废水环境保护措施回顾性评价 根据施工单位回顾,变电站内产生的施工废水和主体项目共用临时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变电站内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主体项目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废气环境保护措施回顾性评价 经向施工单位了解,施工单位采取了以下降尘措施: (1)施工时,在施工现场设置了围挡措施。 (2)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时,进行了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了车速,控制扬尘污染。 (3)加强了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期间已及时清运,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置,防止了污染环境。 (5)施工结束后,已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硬化或覆土绿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4、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回顾性评价 (1)人为噪声的控制 a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 b 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加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c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禁止夜间施工,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00,早晨作业不早于6:00,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了围栏,尽量减少了建设期声环境影响。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a 已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 b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设置了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运输车辆降低车速、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减少了对工程四周声环境的影响。 5、固废环境保护措施回顾性评价 项目施工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根据施工单位回顾,****电站施工时,****电站区域进行了场坪处置,变电站施工时无废弃土石方产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分类回收,****政府部门指定堆放;生活垃圾也已得到有效处置。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区域未发现施工固废堆存,施工期固废均妥善处置。 综上,本项目正常营运至今,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已消失,项目周围已基本恢复绿化等生态功能,目前植被恢复得很好,施工期无遗留生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施工期间未发生生态环境大面积破坏事故,施工期间未收到附近居民和当地环保部门的投诉。 因此,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有效,施工期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无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整改问题。 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已安排专责定期检查电器设备,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电气设备运行良好,减少设备损坏产生的噪声影响。 (6****电站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连接紧密,减小了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根据现状监测,正常运营过程中,变电站四周及电磁敏感目标处电磁环境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控制限值要求。 2、声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使用合格的电气设备,站区电气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行期噪声影响符合标准要求。变压器、电容器等机械设备采取了减振和隔声等降噪措施。根据现状监测,正常运营过程中,变电站厂界四周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变电站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工作人员为主体项目原定职工,其生活污水与主体工程生活污水一并处置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4、固废废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和废旧蓄电池。 (1)变压器油 项目已在1#变压器下方设置了事故油池,并已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了防渗处理。当变压器发生事故时排油或漏油时,废矿物油可排入变压器下设置的事故油池暂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2)废旧蓄电池 本项目更换下来的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废旧蓄电池更换下来后暂存于主体项目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相符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相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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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项目属于未批先建,且在位于尖峰水泥厂界内,且变电站属于全封闭室内变。厂界围墙绿植已落实。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按照环评批复落实 | 满足相关声环境限制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费油铅酸废电池委托相关单位回收处置 | 已签订危废协议及按照落实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本项目110kV变电站已建主变压器事故油池一座,有效容积24m3,根据《****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满足单台变压器油量的100%容积要求。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 已经落实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为****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异地技改项目配套供电工程,职工均为****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异地技改项目原定职工,主体项目建设有1****处理站且已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其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全部回用,进入循环水池,并且全部用于生产用水。本****电站,未新增员工,因此项目运营期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危废暂存间依托原尖峰水泥危废暂存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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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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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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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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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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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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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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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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