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中医医院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8-22
项目名称 | ****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五环国际门诊综合楼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596.51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绪金 |
联系人 | 卢志永 | 联系电话 | 138****2223 |
项目投资(万元) | 40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8-2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公司为有效解决项目所在区域周边群众的医疗需求,并能辐射周边区域的医疗卫生市场,改善区域医疗卫生条件,现拟投资500万元,租用**市翠湖四路五环国际门诊楼,总建筑面积约为1596.51平方米的房屋,进行内部装修改造后建设“****”。整个医院建筑物为地上三层建筑,主要设置内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含针灸、推拿等),共设置50张床位,门急诊接待规模约1万人次/年。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文件规定,******公司委托******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察、收集资料。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本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属于“三十九、卫生 111、医院、专业防治院(所、站)、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疗养院等其他卫生机构”中“其他(20张床位以下的、中医门诊除外)”。现编制《******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提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以期为该项目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2、项目概况 2.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 建设单位:******公司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Q8413 ****医院 建筑面积:1596.51平米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2.2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第29款“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3项目选址及用地性质 项目经营场所为**市翠湖四路,根据企业住所证明附件,房屋用途为商业。距离本地址500****社区****中心,****设****医疗机构的补充,为周边居民提供基本的中医药服务。且本地址相邻50米内无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加工经营企业,符合卫生要求,符合办院选址条件。 2.4建设内容 项目租用**市翠湖四路商业营业用房为经营场所,包括各科诊室、病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建筑面积约为1596.51平方米。项目设计及本次评价内容: (1)本项目不涉及传染病、结核病等。 (2)本项目不设置手术室。 (3)项目不设置单独洗浆房,其物资洗涤外协统一清洗。 (4)项目影像科照片采用数码打印,无洗印废水产生。 (5)项目不设置备用发电机。 (6)项目化验室为利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或检验试纸进行常规生化检验,且不涉及含氰废水以及含铬废水。 (7)项目不设置煎药室,病人均自行回家熬制中药。 (8)项目不设置食堂,职工及病人就餐采取社会化解决。 (9)对于项目所有涉及到的放射性部分(X光机等设备)均由院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专项评价分析,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因此,本次评价仅就其相关非放射性部分污染物进行分析。 2.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人员配备为15人,其中:行政后勤人员1名,医技人员14名,经营场所内无住宿、不设食堂。年工作日计365天。项目每日接诊人数为30人。 3、政策相符性分析 1)项目与《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号)的相符性。 根据《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号)中“3、严管15公里范围内**项目。长**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在岸线开发、河段利用、区域活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全面执行国家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实施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并联审批,未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本项目距离长江**段5.7公里且为非化工项目,故符合文件要求,选址是合理的。 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①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市**区,根据**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布图,本项目选址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要求。 ②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本次评价分析,本项目运行后,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不会影响所在区域的大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也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的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功能区划。因此,项目运行期间环境质量与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 ③**利用上线 ****医疗机构,用水由现有的给水管道供给,项目用电来自市政电网。项目水、电供应充足,生产过程尽可能做到合理利用和节约能耗,最大限度地减少物耗、能耗。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通过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订)可知,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第29款“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因此符合国家政策。故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无环保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在消毒池中消毒后排入化粪池中处理后直接通过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排放至市政污****处理厂进行处理并排放。 生产废水 无环保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在消毒池中消毒后排入化粪池中处理后直接通过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排放至市政污****处理厂进行处理并排放。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其中,医疗废物应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380号令)、《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卫生部令第36号)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中的有关规定;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规定的危险废物还要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 ||
噪声 | |||
生态影响 | |||
承诺:**** 张绪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绪金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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