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4-3644]大石污水系统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2024-08-23 00:00
资审结果水利水务公示模板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大石污水系统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成)**市水利水电****公司 | 通过 | |
2 | ****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5 | (主)****公司,(成)**市****公司 | 通过 | |
6 | ****研究院****公司 | 通过 | |
7 | ****设计院****公司 | 通过 | |
8 | (主)****公司,(成****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0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1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2 | ****设计院****公司 | 通过 | |
13 | ****公司 | 通过 | |
14 | (主)****集团有限公司,****勘察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5 | (主)******公司,(****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6 | 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7 | ****公司 | 不通过 | 投标文件提供的工程设计资质不符合招标公告3.3的要求。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08月23日00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27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防御中心)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0-****8331
联系地址:**市**区市桥街环**路20号首二层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市**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2221
联系地址:**市**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
招标人:****(******防御中心)
2024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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