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大杖子石灰石矿普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8-22 |
**自治区**大杖子石灰石矿普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依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等文件精神,受****委托,****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自治区**大杖子石灰石矿普查探矿权”,项目编号:****。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区玉龙大街140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场所:**市**区**路、王府大街****设计院C座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自治区**大杖子石灰石矿普查 勘查矿种:石灰岩 地理位置:**自治区**市** 面积:0.09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储量: 开采标高: 米至 米 **开发利用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按要求投入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1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依法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事业单位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以上竞买人资格条件,如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09月23日 挂牌时间:2024年09月23日—2024年10月11日 网上地址: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人登陆**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全程线上办理,登陆时CA锁需要进行互认,竞买人可去****申请企业数字证书或个人数字证书。已办理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互联互通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买申请的方式,竞买人在报名期内插入CA数字证书使用IE浏览器(IE浏览器版本不得低于IE11)登录“**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 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竞买操作,操作手册在网站查询。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8月21日—2024年09月23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人于2024年8月21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9月23日9时00分止登陆:**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公告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等于或高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且在挂牌期限截止前不再有挂牌和竞价的,挂牌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在挂牌期限截止前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挂牌价为起始价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出价最高且高于起始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三)在挂牌期限内没有报价的竞买人将视为放弃竞买。(四)在挂牌期限内无人竞买的或报价低于起始价的,挂牌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二)矿产**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竞买人应慎重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品质等出具的保证。本次探矿权出让区域垂直投影范围内油气矿业权设置情况,需竞买人自行了解,承担相应风险。竞得的探矿权存在因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转采的风险,竞买人应了解,承担相应风险。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项目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出让资料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三)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四)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五)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起始之日起算,延续时按有关规定办理。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义务。 (六)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林地、草地、军事设施、文物保护等相关规定,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该探矿权区域内涉及林地、草原,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确需使用林地、草原的,要依法依规办理林地草原审批手续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应风险和损失。该探矿权区域临近新惠至**洼交通项目(为可研项目),如因公路建设需要,矿权人需无偿提供公路用地,不得收取任何补偿费用,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应风险和损失。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置。 (七)竞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探矿权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该公告在自然**部、****、****网站及**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同时发布。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2024年08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