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场地概况
本调查地块为****地块,位于**县**镇南里村,地块总面积为43053m2。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6.361994°,北纬25.813201°。四至范围:**电商物流园、南至山地、西至山地、北至汀州郡。根据《******局关于****地块规划条件》,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R21)、****幼儿园,R2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由于地块2020年开发建设,目前已建成汀州郡三期状元府小区并交房入住,因此,****委托****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补充调查工作。
2、污染识别
通过对该地块的资料分析、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任何工矿企业生产活动,主要为林地,未曾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危险废物堆放。现已建设为汀州郡三期状元府小区,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未发现化学品使用,无刺激性气味、无异味,在调查地块范围内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通过人员访谈,地块内未曾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周边1km范围企业未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
土壤快速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表层挥发性有机污染物0~0.687ppm,无明显异常,重金属(镉、汞、砷、铅、铜、镍)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铬、锌未超过《**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3、主要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快筛检测分析表明,本地块当前和历史上主要为林地,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周边地块对其基本无影响。地块内未曾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危险废物堆放,也未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土壤快筛结果表明土壤不存在污染。本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属于污染地块。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作为****地块用地的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工作,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4、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地址:**省**市**县汀州镇横岗岭7号
联系人:易其强
联系电话:159****9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