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城区吴永丽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成交公示
**县**吴永丽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成交公示
大自然资(不动产)示(2024)33号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于2024年8月22****政府****中心一楼协议出让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号 | **** | 地块 坐落 | **县金碧镇龙祥路 (县检察院住宿区2幢201室) | 土地 用途 | 城镇住宅 用地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32.29(分摊面积) | 出让 年限 | 70年(自2007年9月11日起算至2077年9月10日止) | 成交价 (元) | ¥1953.30 |
受让单位 | 翟晓林、李明仙 | ||||
土地使用 条件 | 1、按批准的出让土地用途使用;2、按现状使用,拟改变土地用途或改建、扩建和拆除重建建筑物的,****管理部门确定的**县城市建设规划执行。 | ||||
备注 | 个人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首次上市交易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
二、公示期: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05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心
单位地址:****中心(核桃交易市场18幢1楼)
联系电话:0878—****191/****393
联 系 人:施先生
****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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