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4年8月23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4年9月20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一)建设项目主要内容
本次技****发电厂进行,拟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5%。进度安排:本次技改项目无**内容,无施工期。本项目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以及辅助工程组成,其中主体工程为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包括:由垃圾接收和储运系统、焚烧系统、余热锅炉、余热发电系统等组成。
本次评价内容不****运输部分、升压站、输水管线。
(二)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1月8****环境局的批复(遵环审〔2024〕14号,于2024年4****环境局颁发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编号: ****),并于2024年5月27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520300-2024-251-M。
(三)建设过程、执行情况及环保投资情况
总投资约10万元,****管理所需投资,无建设工程内容。
(四)验收范围
****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整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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