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江洪渔港升级改造项目 | ||
更正 |
**市**县江洪渔港升级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投标人就**市**县江洪渔港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提出问题,****和******公司对相关问题作出答复及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内容如下:
一、答疑内容
疑问1:招标文件P11页提到3.2.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或发放补遗书的同时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形式公布给投标人。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目前招标文件仅提供招标控制价预算报表文件,未提供固化清单电子文件,请问是否会提供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供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
答:不再另外提供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自行使用已提供的招标控制价编制投标报价清单。
疑问2:招标文件P60页,合同专用条款1.5未明确本合同采用的价格形式,请予以明确。
答:详见下述招标文件修改说明。
疑问3:招标文件P77-78页,合同专用条款16价格调整中,“16.1(2)在合同执行期间(包括工期拖延期间)由于人工、材料和设备价格的上涨而引起工程施工成本增加的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合同价格不会因此而调整。“与“16.1.1合同履行期间,交通建设市场建筑材料物价发生较大波动,针对承包人从市场采购的建筑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材料价差调整按以下方式进行。对需要增加费用的情况,即便采用信息价格法调整,也应在承包人提供其材料实际采购的合法、真实佐证材料后,方予以调整。”有冲突,请问16.1(2)处是否存在笔误,应修改为“在合同执行期间(包括工期拖延期间)由于人工和设备价格的上涨而引起工程施工成本增加的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合同价格不会因此而调整”。
答:详见下述招标文件修改说明。
疑问5: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文件中“04审核报告”以及“05**市**县江洪渔港升级改造项目-疏浚工程预算报表”中,港池航道挖泥采用耙吸船工艺,招标文件P47页评标办法提到应配备“绞吸式挖泥船”,招标文件P24页“附表7主要设备最低要求”提到应配备耙吸式挖泥船、绞吸式挖泥船、抓斗式挖泥船均需配备1艘,请业主明确具体施工船舶种类及设备最低要求数量。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6:招标文件P24“附表7主要设备最低要求”提到要求提供打桩船及砼搅拌船各1艘,但施工图纸均未体现打桩等相关工艺,请问是否删除“打桩船及砼搅拌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7:招标文件P79页合同专用条款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中, “当期应付进度款”是否可以理解为当期应付进度款按当期计量的100%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8:招标文件P79页合同专用条款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中,未明确进度款每期申请的周期,请明确进度付款周期。
答:详见下述招标文件修改说明。
二、招标文件修改说明:
1、原招标文件第61页第1.5.1项“承包人按以下 方式确定承包合同价格:”修改为“承包人按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确定承包合同价格:”;删除本项“(1)固定总价合同、(2)固定单价合同、(3) 。”款。
2、原招标文件第77-78页第16.1项修改为“本款约定为:在合同执行期间(包括工期拖延期间)由于人工、材料和设备价格的上涨而引起工程施工成本增加的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合同价格不会因此而调整。” 除此以外,删除本项其余内容。
3、原招标文件第79页第17.3.3.1项“进度款支付:监理工程师在接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 天内确认并报发包人和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和发包人代表在 天内审核完后,在 天内支付。每期进度款按当期应付进度款扣除如下款项后支付。”修改为“进度款支付:监理工程师在接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3天内确认并报发包人和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和发包人代表在3天内审核完后办理相关付款手续。每期(月)进度款按当期(月)应付进度款扣除如下款项后支付。”
本补遗书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代理机构:**德联工程
****公司
2024年8月22日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