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中心幼儿园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中心幼儿园地块坐落于**市**街道,地块面积8919.23平方米,已建3栋教学楼、1块操场、1块停车场、1间地下室。****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636609°、北纬24.733109°,地块东侧现状为金星路、居民住宅和福兴路,西侧为民生路和居民住宅,北侧为东华路、琼林北路和居民住宅,南侧为民生路和居民住宅。
根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土地利用规划图,该调查地块规划为教育用地;另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见附件9,该调查地块规划为科教用地,故本地块属于GB36600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得出以下结论:
(1)本次调查期间,收集到的资料包括调查区地质勘察资料、历史卫星影像图、调查区规划图等资料,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科教用地。
(2)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无污染源,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周边仅有北侧240m石****公司一家工业企业,该企业生产车间地面已完成水泥硬化,其生产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企业无废气产生,废水仅为生活污水,企业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预处后市政污****中心****处理厂集中处理故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
(3)通过XRF和PID对现场人为可到达区域的土壤进行了快速筛查,筛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锌均未超过《**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试行)》(DB 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评价结果为全部达标;另,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值范围在0.047~0.64ppm,与对照点差异值不大。
(4)地块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5)未收集到监测数据表明土壤及地下水存在污染。
(6)地块上未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
(7****菜市场、店铺的使用基本不会对本地块土壤、地下水产生影响。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中心幼儿园开发利用。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 系 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88****5151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市新****公司
联 系 人:小罗 联系电话:186****6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