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关于****公司持有的****银行****公司10%的股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24-08-23 09:10****
拍卖公告
****将于2024年9月25日10时起至2024年9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otc.****.com/page/sfpm/fy/index.html,户名:****)上进行第一拍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公司持有的****银行****公司10%的股权
参考价72.6万元,起拍价:50.82万元,保证金:5万元,加价幅度:5000元。
二、特别声明: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股权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竞拍者可自行了解****银行****公司的经营状况,本院不组织实地踏勘,未经了解的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对本次拍卖的标的物的确认,责任自负。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不得拆开竞买,只能由单一买受人购得,不得分割处理。
3、本次拍卖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协助股权过户。
三、竞买人条件:凡中国境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竞买人应符合《中国****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及《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第五条至第二十五条的资质条件,同时符合《****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和《****银行****公司章程》等规定。根据****银行****公司章程约定“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其股本总额的5%”。
竞买人具体资质条件及需准备的资质材料,请在竞买前向****总局****分局、****银行****公司咨询,并取得资质确认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咨询电话:监管部门0511-****8944、村镇银行0511-****2915。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9月2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相关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商业银行股东不得委托他人或接受****银行股权。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优先购买权人的申报期限: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18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申报,逾期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咨询、展示时间:自即日起至开拍前接受咨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联系电话0511-****3039。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本标的物不组织实地看样。
本院已委托网拍辅助机构******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提供拍卖咨询服务,超出委托****公司承担所有责任,与我院无关。联系电话:400-****666。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拍卖活动结束前,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免责声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是否限购,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相关职能部门。
八、拍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拍卖信息公示: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十、交付及过户手续的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关于拍品交付,执行法院另行通知。
十一、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拍卖竞价前司法网拍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法院,开户银行:****营业部,账号:623********86231422 )。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1-****3039
监督电话:0511-****0111
联系地址:**省****环路16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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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