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重点卡口和视频数据联网平台及升级交通管控平台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建设重点卡口和视频数据联网平台及升级交通管控平台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 09:46 |
开标时间 | 0002年11月30日 00:00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1532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蕉****南路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3****38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道工业品批发市场14幢26号店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1532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建设重点卡口和视频数据联网平台及升级交通管控平台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包1(****建设重点卡口和视频数据联网平台及升级交通管控平台):
废标理由:在开标解密环节时,其中“宁****公司”、“**市艾****公司”在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表显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一致,属于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询价须知中的第二节中的第8点的第(二)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中的第(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阶段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本项目按流标处理。
采购包1(****建设重点卡口和视频数据联网平台及升级交通管控平台):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采购人代表: | |
评审专家: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建设重点卡口和视频数据联网平台及升级交通管控平台:0万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蕉****南路88号
联系方式:183****3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大道工业品批发市场14幢26号店面
联系方式:158****153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芳
电话:158****1532
****
2024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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