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2/2024-00162 | 文号卫沙发改(审批)发〔2024〕58号 | 生成日期2024-07-17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改革局 | 责任部门****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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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小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卫沙教函〔2024〕26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反馈2024年第一批完成提级论证的全部项目清单的通知》(宁发改投资〔2024〕336****区委2024年第10次常委会会议纪要精神(2024年4月10日印发),为进一****小学教育教学设施,经研究,****小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小学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9月—2026年7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区**镇,宁钢大道以东、远二路以南、黄河一街以西、**路以北区域,具体建设地点以自然**部门审定为准。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1#综合教学楼,4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520.2平方米;2#综合办公楼,3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955.4平方米;3栋教学楼,3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698.8平方米。配套连廊777平方米,体育看台416.7平方米,室外水冲式厕所359.2平方米,门房及换热站189平方米,消防水泵房250.8平方米,门房30平方米,自行车棚90平方米,200米环形塑胶运动场、室外箱变、篮球场、排球场、围墙、校园铺装、大门、室外水、暖、电等室外附属工程,并购置教学设施设备及图书资料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小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7699.3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3894万元,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配套解决。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改革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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