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招标人****的要求,****基地集散中心亮化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代理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邀请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基地集散中心亮化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59(元):
最高限价****459(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基地集散中心亮化采购项目
数量:1
最高限价****459(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公用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
三、投标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报名/发售地点:嵊**菜园镇**路41二楼代理部
3.标书售价(元):300元(售后不退),节假日不受理。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9月11日15时00分(**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的,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交易中心****中心(嵊**菜园镇东市街22号5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并在开标前交纳。
收款单位(户名):********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000********34186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省政府采购网(zfcg.****.cn)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人:****有限公司
地 址:嵊**菜园镇**路41号代理部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80-****178
3.****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财政局
联系人:张伟
监督投诉电话:058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