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公司: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片区望嶝道(**东路-九溪路)二期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片区启动区,起**钟东路,终点顺接望嶝道,全长1315米,双向4车道。其中:
1.路基段:长509米,红线宽度30到62米。
2.桥梁段:长806米,其中主桥长310米,标准桥宽32.5米;引桥长496米,标准桥宽30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桥梁、雨水、有线电视、照明、绿化、给水及通信等工程。
二、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42403万元(不含另估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和土地使用成本)。其中:**工程费349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55万元,基本预备费 3011万元,建设期利息1019万元。
另估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和土地使用成本477万元,****中心****中心审定,项目总投资合计42880万元(含另估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和土地使用成本)。
资金来源:道路、桥梁、交通、雨水、有线电视、照明及绿化等工程投资41671万元及另估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和土地使用成本由市财政统筹资金解决,纳入****片区平衡。给水、通信等工程投资732万元由管线单位自筹。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4.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厦发改稽查〔2009〕1号)规定,项目列入后评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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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