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研发实验室迁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2MA3P072T4C | 建设单位法人:银洪流 |
张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高新区 |
**省**市高新区港兴三**段**药谷2号楼1405-1407室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实验室迁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40-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新区 港兴三**段**药谷2号楼1405-1407室 |
经度:117.21676 纬度: 36.6683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26 |
济环报告表〔2024〕G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2MA3P072T4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0MA3BX92T7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3MJLA4X8 | 竣工时间:2024-07-1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p-home.cn/thread-22225-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为研发试验项目,不涉及生 产,主要开展药品的处方工艺开 发及质量标准建立的相关实验, 每年进行 1-2 个药品品种的研 发,实验规模减少为 200 次/年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研发试验项目,不涉及生 产,主要开展药品的处方工艺开 发及质量标准建立的相关实验, 每年进行 1-2 个药品品种的研 发,实验规模减少为 200 次/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药品的确定及分析:确定要研究的药品,对该药品进行全面充分的文献调研, 利用常规方法、仪器分析等对该药品的物理性质、成分组成、工艺研究进行分析。 (2)实验室小试处方工艺开发研究:在前期对药品和辅料有关研究的基础上,根 据剂型的特点,结合已掌握药品的物理性质和生物学性质,制定几种基本的处方工艺, 以便进行筛选和优化,根据几种生产工艺分别制备样品,并对样品进行性能评价、稳 定性试验,最后通过部门内部评估、工艺放大与重现、小试评估后完成小试研究,研 究完成后的废样品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售。 (3)生产工艺研究及确认:根据小试研究结果,完成所有标准和标准操作程序。 | 实际建设情况:(1)药品的确定及分析:确定要研究的药品,对该药品进行全面充分的文献调研, 利用常规方法、仪器分析等对该药品的物理性质、成分组成、工艺研究进行分析。 (2)实验室小试处方工艺开发研究:在前期对药品和辅料有关研究的基础上,根 据剂型的特点,结合已掌握药品的物理性质和生物学性质,制定几种基本的处方工艺, 以便进行筛选和优化,根据几种生产工艺分别制备样品,并对样品进行性能评价、稳 定性试验,最后通过部门内部评估、工艺放大与重现、小试评估后完成小试研究,研 究完成后的废样品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售。 (3)生产工艺研究及确认:根据小试研究结果,完成所有标准和标准操作程序。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实验前器皿润洗废水、实验器 皿两次清洗后的清洗废水、地 面清洁废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高新技 ****中心中水处理站处 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济 ****处理厂,处 理达标后外排至刘公河,最终 汇入小** 项目产生废气的操作均在通风 橱内进行,废气经收集后通过 “丝网+活性炭纤维棉+SDG 吸 附剂+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 理后由1根高于楼顶6m的排气 筒(DA001)排放(排气筒高 度约 90m) 未收集的废气经厂内无组织排 放 采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等 | 实际建设情况:实验前器皿润洗废水、实验器 皿两次清洗后的清洗废水、地 面清洁废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高新技 ****中心中水处理站处 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济 ****处理厂,处 理达标后外排至刘公河,最终 汇入小** 项目产生废气的操作均在通风 橱内进行,废气经收集后通过 “丝网+活性炭纤维棉+SDG 吸 附剂+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 理后由1根高于楼顶6m的排气 筒(DA001)排放(排气筒高 度约 90m) 未收集的废气经厂内无组织排 放 采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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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前器皿润洗废水、实验器皿两次清洗后的清洗废水、地面清 洁废水和生活污水。 实验前器皿润洗废水、实验器皿两次清洗后的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经化粪 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服务中心中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 水管网排入济****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刘公河,最终汇入小**。 | 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 级标准、《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前器皿润洗废水、实验器皿两次清洗后的清洗废水、地面清 洁废水和生活污水。 实验前器皿润洗废水、实验器皿两次清洗后的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经化粪 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服务中心中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 水管网排入济****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刘公河,最终汇入小**。 |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服务中心中水处理站 出口主要污染物 pH 值在 7.7-7.7 之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 总磷、总氮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 125mg/L、1.103mg/L、34.5mg/L、36mg/L、0.21mg/L、 2.2mg/L,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 级标准、《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及济****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主要包括研发试验、分析实验)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和 有机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项目实验废气经丝网+活性炭纤维棉+SDG 吸附剂+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 根 高于楼顶 6 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高度 90 米)。 ②无组织废气: ****实验室内未被收集的废气等,无组织排放。 | 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排 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 级标准 | 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主要包括研发试验、分析实验)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和 有机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项目实验废气经丝网+活性炭纤维棉+SDG 吸附剂+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 根 高于楼顶 6 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高度 90 米)。 ②无组织废气: ****实验室内未被收集的废气等,无组织排放。 | 本项目实验废气排气筒DA001出口中主要污染 物VOCs最高排放浓度为2.4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0.029kg/h,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 足**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8)表1“非 重点行业”II时段标准限值;氯化氢最高排放浓度为2.6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 0.032kg/h,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排 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 级标准;甲醇最高排放浓度为未检出,硫酸雾最高排放浓度为未检出,最高排放速率 为1.36×10 -3kg/h,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实验仪器、风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项目采取设备均布置 于室内,采取门窗、墙体隔声,全部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措施。加强管 理,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实验仪器、风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项目采取设备均布置 于室内,采取门窗、墙体隔声,全部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措施。加强管 理,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厂界外、南厂界外、西厂界外、北厂 界外,昼间噪声最大值为 56.7dB(A)、54.2dB(A)、56.3dB(A)、55.3dB(A), 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昼间标准(项目夜 间不运行)。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实验废液、实验器皿前两次清洗废液、实验废渣(含废样品)、废试剂瓶、废活 性炭、废滤网、废过滤棉、废 SDG 吸附剂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朋光环保 ****公司处置。废包装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一般固废的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实施)的要求,危险废物的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要 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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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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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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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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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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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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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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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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